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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部分停车费被用来贴补物业开支 业主要求公示

xm.fjsen.com 2011-10-12 09:38  林君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同时,金山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物业停车管理不只是雇几个人来清扫卫生或者开关小区倒闸那么简单,维持秩序、养护绿地、保证公用设施日常运行等,都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这些都需要支出。

不过,该负责人也承认,停车费除了用于停车管理外,还有一部分用来补贴物业管理费。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小区目前可收取物业费面积为18万平方米,其中小高层4万平方米,物业费1元/㎡,多层14万平方米,物业费0.55元/㎡,按100%的收缴率,每个月可收物业费11.7万元,“而一个月光50多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就要10万多元。”如果单纯靠物业管理费,他们早就经营不下去了。

此外,前埔北二里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不断上涨的管理成本和多年维持不变的物业费,造成物业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收费才能生存下去。

物业责任难以界定

既然物业收取了停车费,当车辆出现损伤时,物业该不该负责呢?

记者发现,小区物业多以停车费过低,作为没有责任保管车辆安全的理由。“我们一个月收车主150元停车费,每天平均只有5毛钱。小车碰一下,动辄需要几百元,我们怎么赔得起?”很多物业管理人员都认为,如果每辆车碰伤了甚至丢失了,都要找物业索赔的话,那物业早就关门大吉了。

因此,许多物业在小区进出口都贴上告示,称“规定之外发生的意外,不属本管理处责任范围”或者“本停车场仅提供停车位出租,不承担车辆、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之类的话。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建设与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只是负有对物业公司资质管理的责任,而无权管理物业应该为业主提供哪些服务。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华河律师则指出,我国物业管理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物业公司的法定职责很难明确界定。因此,他建议业主应及时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车辆毁损或失窃时责任归属、费用明细等问题。

责任编辑: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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