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专业照护老人让子女“喘口气”

来源:厦门日报 | 作者:詹文 | 时间:2021-06-16

“要根据厦门实际,找到最适合的路径”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提出:在厦门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简单一句话,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明哲说,“建立长护险制度,就是为了破解失能老人的照料难题,既为他们提供专业照护,提高生存质量,又减轻家庭负担,让子女‘喘口气’。”

长护险被业内称为社保“第六险”。2016年,我国开始试水这一险种,目前全国已有49个城市推行长护险,覆盖1.1亿人,136万人受益。

长护险如何操作?综合各试点城市,多数做法是:个人每年交几十元,用人单位或财政再交部分,当患病失能时,养老机构每天派护理员上门服务,长护险支付90%的费用,自付10%。

法规草案的三次审议中,建立长护险制度,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赞同。叶勇义说,“这是好制度,重点在于,要根据厦门实际,大胆创新,找到最适合的路径,解决谁受益、谁出钱、谁管钱、谁服务,以及出多少、怎么管、如何服务等一系列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不少用人单位提出:长护险很好,但最难的还是谁来出资、出多少?正处创业初期的徐毅直言,“这是很多企业顾虑的地方,如果企业要承担大部分缴费,那带来的负担也是很重的。”

“都由某一方两方出资,不现实,也不利于政策持续,甚至可能带来别的负面影响。”去年省两会,钟庆达便提出推动福建省长期照护制度改革,在他看来,厦门应建立长护险多元化筹资渠道,才有利于制度可持续。比如,医保基金、财政、单位、个人等多元化筹资模式。

“一个险种能带动一个产业”

“设立长护险是大趋势,厦门未来怎么做,还需多方推动。”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创办人林佩芬说,设计一套险种不难,难点在于相关的配套完善和监督管理。

长护险最大的特点,除了经济补偿,还有护理保障。外地试点城市,居家上门护理占主流,林佩芬说,“这意味着,需要大量养护机构和护理人才。”

市人大代表黄素玉认为,养老护理机构相对容易培育,有政策、有市场,必然有资本聚集,抓紧护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当务之急。按国际失能老人与护理员3∶1的配置标准算,我国护理员缺口达1000多万名。护理人员短缺,在厦门同样情况严峻。

法规草案关注到这点,提出一些措施,比如鼓励学校设置相关专业,政府建立吸引培育、教育培训、激励评价等制度。“各城市都缺,各城市都需要,厦门就要有足够大力度的政策、福利去吸引护理人才。不要怕投入,不亏的,一个险种能带动一个产业。”市人大代表庄华力直言,从试点城市这几年的实践看,长护险的实施可以有效带动城市养老产业发展。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底,试点49城,近3000家养老和护理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制,吸收社会投资253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3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