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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内容】 34处公交车场用地46万m2 规划公交车场34处,总用地46万平方米,达到用地预测标准中较高值;现状保留或改变用地性质停保场14处:总用地约14.1万平方米。按类型划分为:二级停保场5处、一级停保场29处。 布局8处对外综合交通枢纽 结合高铁、城际铁路(厦门北站、翔安东站、厦门火车站、新高崎枢纽、海沧新阳)、公路(同安新城长途客运站等)、机场(翔安机场)、客运码头(邮轮中心)等新建、改建同步优化对外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布局8处对外综合交通枢纽。 规划25处轨道接驳公交枢纽 进一步体现公交枢纽多层次融合,在轨道交通枢纽处结合布局普通公交枢纽。重点考虑已建及在建的近期轨道交通线网并对已通车的1、2号线不足处进行补充,共规划及现状保留与轨道交通结合的公交枢纽25处。 规划16处中心节点公交枢纽 根据城市空间节点需求,结合岛内外城市中心、副中心、老城区、风景旅游区、会展片区等,实现城市中心节点全覆盖,同时结合产业片区需求以及区域融合需求,共规划及现状保留城市中心节点公交枢纽16处。 新增和保留193处一般首末站 至2035年,共规划193处一般首末站,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新增136处,面积53.3万平方米,现状保留57处,面积21.69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