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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首次实现对各类劳动者的全覆盖 此次出台的《方案》,首次实现了对各类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的全覆盖。在厦门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求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厦务工人员),可自主参加培训。 劳动者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参加考核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来厦就业创业且在厦门市办理求职、就业、失业登记的台湾同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享受与厦门市各类劳动者同等待遇。已取得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的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按厦人社 [2018]192号文件进行匹配,并享有同等效力。 政府:适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那么,劳动者可以上哪去培训呢? 《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全市培训机构、企业和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信息化统一平台,对政府补贴培训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在此基础上推进业务受理和补贴发放“全程网办”。 各类培训机构按规定就其机构自然情况和拟开展项目(工种)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资质录入。待市人社局在官网上公布后,机构可以通过规范渠道和方式,向纳入政府扶持范围的企业和群体真实发布宣传培训工种、学时、收费、招生等基本信息,接受企业或个人报名,还可承接各部门的课程购买服务,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规范要求和录入信息内容规范实施和执行,建立完整台账,接受人社部门和其他组织单位的监管。 人社部门将紧贴厦门市产业、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适时发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产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企业、各类劳动者有效运用抓住行动机遇,运用开展各岗位工种的技能提升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