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刘宇瀚)备受市民关注的积分入学有新进展啦!昨日,湖里区在全市率先公布2017年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据悉,按照安排,其他各区也都将在4月1日前发布细则和指南。今年报名时间是4月14日至4月28日,届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即可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www.ixm.gov.cn,具体的积分计算细则可登录该网站查看。
谁有资格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呢?按照规定,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中间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也就是说,只要报名时,暂住或者居住证在湖里区就可以;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在厦按时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需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4月14日至28日,符合条件的湖里区随迁子女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需要提醒的是,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解读
暂住年限不够,可用房产来“抵”
要符合积分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必须近两年(含两年)在厦门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如果随迁子女的父(母)暂住年限不够咋办?根据规定,孩子的父(母)在湖里区购置超过50%(不含50%)产权比例商品住房,其中,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商住两用及小产权房均不符规定。如果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两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
那申领居住证时出现的衔接断档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按照规定,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
此外,按公安机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前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届满之日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内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申领居住证时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出现衔接断档的,断档时间计入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