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通讯员翔法宣)不满有人在村口开狗肉店抢生意,叶某平和叶某池兄弟俩气不过,持棍冲进对方店里,不仅砸烂两口锅,还将对方夫妻俩打伤。近日,叶某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对方7万余元。 村口新开的狗肉店 抢走原先火爆生意 叶某池和叶某平都是翔安新圩镇的村民。他们的父亲在村里开了一家狗肉店,经营了十多年。父亲去世后,这家店就留给了兄弟俩。在他们的经营下,这家店在村内口碑不错,不少岛内顾客也慕名来消费。 村里的小何(化名)看到狗肉店的生意火爆,也开了一家,还开在了村口。这么一来,岛内过来的顾客不明就里,看到村口的招牌便就近消费。时间一久,叶某池兄弟俩的生意受到了影响。 声称同行“坏了规矩” 要求关店对方不理睬 叶某池兄弟俩觉得,按照村里的“规矩”,有人先开了一家狗肉店,其他人就不能再开;要开也该先找第一家店的店主商量,取得同意才行。而小何是一个外村人,进村开店“分一杯羹”,却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坏了规矩”。 他们打电话给小何,要求他尽快将狗肉店关了。但小何对所谓的“规矩”无动于衷,继续经营。叶某池和叶某平被激怒了,决定给小何一点“教训”。 进店打砸致人轻伤 一人在逃一人获刑 今年1月23日下午,叶某池和叶某平各拎着一根木棍来到了小何的狗肉店,撕毁了广告牌,并用木棍把店里的两口煮狗肉的锅砸烂。小何上前来阻止,被两人用木棍殴打,身上多处受伤。小何的老婆小芳上前劝阻,被叶某平一棍打在上腹,导致两根肋骨骨折。 经法医鉴定,小芳左侧第11、第12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小何的左颞顶部创口长度达3厘米,左小腿中段前侧创口长度达2.8厘米,构成轻微伤。 今年3月4日,叶某池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叶某平在逃)。经审判,叶某池被判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小何夫妻二人7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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