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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岳高架成功大道严管6大交通违法 要罚款记分还可能拘留

2016-05-24 09:18:40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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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超长超宽超高不仅危险还违法,将被记1分、罚款100元。

号牌被遮挡、污损,影响车辆管理,属于违法行为。

厦门日报讯 (文/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喻厚勤)仙岳高架、成功大道是厦门两条重要的城市快速路,横贯东西和南北,车速快、车流大,道路交通环境复杂。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快速路中队民警总结了在城市快速路上常见的6种交通违法行为,并解读了危害,提请市民注意。

无证驾驶

3月7日22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梧村转盘至明发广场路口查获1辆闽D牌江铃陆风X7,涉嫌非法改装为陆虎极光,而驾驶人谢某拒不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几经盘查,谢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记分已超过12分,还未进行处理,已被停止使用。最终,谢某因擅自改变已登记机动车特征罚款5000元、扣车;因无证驾驶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危害: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为无证驾驶人在日常驾驶中会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出现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都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更容易发生意外。

处罚:无证驾驶指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包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持有未与我国互相承认驾驶资格的国家核发的驾驶证,但未换发国内驾驶证;持有军队、武警驾驶证未换发或申领地方驾驶证的情形),驾驶机动车类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禁止在城市快速路上通行。

拆下车内座椅,改为移动洗车设备,属于非法改装,将被依法查处。

违反号牌规定

4月20日18时许,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金湖路口段,闽DA6**5重型货车因违反禁行规定,被民警责令停车。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重型货车后车牌破裂变形,并且沾满了油漆和泥浆,车牌上的数字已很难辨认。驾驶人王某因污损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元,B2驾驶证降为C证,以后不能再开大货车。

危害:不悬挂、伪造变造、套用、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极大。这类车辆的驾驶人往往认为可以逃避查究和处罚,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出现超速、逆行、闯红灯、违停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类车辆驾驶人往往会选择驾车逃逸,增大了公安交警部门侦破案件的难度。

处罚:从今年1月1日起,未悬挂、伪造变造套、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被加大,由原来一次记6分全部提高至一次记12分。其中,未悬挂、遮挡、污损号牌,还要罚款500元,三次以上加倍;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罚款1万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1万元、扣车。

超限超载

3月3日13时许,在仙岳高架中医院路段,装载着玻璃片的闽D17**7轻型货车行驶非常缓慢,引发了拥堵。民警在疏导中发现,这辆货车载货明显超高。经过称重,结果显示这辆车核载1970kg,实载7850kg,超载近4倍。最终,驾驶人徐某因车辆超载超高被记7分,罚款1600元。

危害:车辆超载会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加速轮胎、发动机、弹簧钢板等零部件老化;增大离心力、降低制动性能,影响操纵安全性。而载货超长超宽超高会增大风阻,使质量分布不均衡,重心不稳,同样影响操纵安全性。

处罚:轻型货车超载100%以上,记6分、罚款1500元;重中型货车超载100%以上,未达200%,司机记6分、罚款2000元、扣证1个月并扣车,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罚款1万元;重中型货车超载200%以上,记6分、罚款3000元、扣证3个月并扣车,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罚款5万元。驾驶营运客车、校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员,20%以内记3分、罚款100元;超员20%以上,未达50%,记6分、罚款200元;超员50%以上,未达100%,记6分、罚款500元;超员100%以上,记6分、罚款1000元。载货超长超宽超高记1分、罚款100元。

非法改装

4月8日15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金湖路口段检查闽D55**5小车时,发现这辆小车外观看似越野轿车,但对比行驶证后实为轻型货车。4月16日17时许,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仙岳高架匝道口,发现闽DG8**A小型面包车车厢内5个座位被全部拆除,替换为一套流动补胎打气设备。最终,货车驾驶人詹某因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罚款5000元,并扣车;小面包车驾驶人王某因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罚款5000元,并扣车。

危害:非法改装常见为改装进气、排气系统,加装车载电器设备,改变轮胎规格,改变车辆外观、特征和类型等。其中,改装进气、排气系统可能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行车安全,造成噪音扰民;加装车载电器设备,可能导致线路负荷过大,轻则毁坏电器设备,重则引起火灾;改变轮胎规格容易导致轮胎磨损异常,加大转向、悬架机构磨损;改变车辆外观、特征和类型,会增加车辆管理和查处交通违法的难度。此外,还有一些货车驾驶人会改变货车车身构造,以增加载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处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机动车特征及相关技术数据,处5000元罚款;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或构造,处10000元罚款,并扣车。

违反禁令

4月20日晚,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枋钟路段巡逻,查扣6辆摩托车、7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全部违反了禁止通行规定。

危害:根据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和重中型货车禁止在快速路上通行。此外,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载货汽车在成功大道上通行。快速路上车流多、车速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影响通行安全和效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引起全岛交通瘫痪。

处罚:违反禁令进入快速路通行,货车记3分、罚款200元;摩托车扣车、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违反,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200元;行人罚款100元。另外,在快速路上停车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将加倍处罚。

逾期未检验

4月16日17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金湖路口段发现闽D36**Q小车前挡风玻璃上未放置保险、检验标志,驾驶人周某承认车辆在去年12月已到检验时间,但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去年检。周某被记3分、罚款20元并扣车。

危害:很多驾驶人认为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放置保险、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是小事,实则是交通法规意识缺乏的表现,一旦发生事故,将影响调查处理的速度。

处罚: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放置保险、检验合格标志,均记1分、罚款20元,可以扣车;逾期未检验,记3分、罚款20元并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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