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 4月8日15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金湖路口段检查闽D55**5小车时,发现这辆小车外观看似越野轿车,但对比行驶证后实为轻型货车。4月16日17时许,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仙岳高架匝道口,发现闽DG8**A小型面包车车厢内5个座位被全部拆除,替换为一套流动补胎打气设备。最终,货车驾驶人詹某因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罚款5000元,并扣车;小面包车驾驶人王某因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罚款5000元,并扣车。 危害:非法改装常见为改装进气、排气系统,加装车载电器设备,改变轮胎规格,改变车辆外观、特征和类型等。其中,改装进气、排气系统可能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行车安全,造成噪音扰民;加装车载电器设备,可能导致线路负荷过大,轻则毁坏电器设备,重则引起火灾;改变轮胎规格容易导致轮胎磨损异常,加大转向、悬架机构磨损;改变车辆外观、特征和类型,会增加车辆管理和查处交通违法的难度。此外,还有一些货车驾驶人会改变货车车身构造,以增加载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处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机动车特征及相关技术数据,处5000元罚款;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或构造,处10000元罚款,并扣车。 违反禁令 4月20日晚,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枋钟路段巡逻,查扣6辆摩托车、7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全部违反了禁止通行规定。 危害:根据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和重中型货车禁止在快速路上通行。此外,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载货汽车在成功大道上通行。快速路上车流多、车速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影响通行安全和效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引起全岛交通瘫痪。 处罚:违反禁令进入快速路通行,货车记3分、罚款200元;摩托车扣车、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违反,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200元;行人罚款100元。另外,在快速路上停车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将加倍处罚。 逾期未检验 4月16日17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金湖路口段发现闽D36**Q小车前挡风玻璃上未放置保险、检验标志,驾驶人周某承认车辆在去年12月已到检验时间,但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去年检。周某被记3分、罚款20元并扣车。 危害:很多驾驶人认为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放置保险、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是小事,实则是交通法规意识缺乏的表现,一旦发生事故,将影响调查处理的速度。 处罚: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放置保险、检验合格标志,均记1分、罚款20元,可以扣车;逾期未检验,记3分、罚款20元并扣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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