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厦门日报讯(记者 卫琳 通讯员 徐克)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厦门困难群众分四大类,其中,特困人员现有949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现有7455户13633人,低收入家庭现经申请认定的有1059户2922人,第四类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具体认定工作还在开展中。 今年,围绕“兜住底线”目标,大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厦门民政部门的工作之重。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已于近日基本完成对全市困难群众情况的调查摸底,为下一步的精准救助提供参考,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服务保障,扎实履行兜底线惠民生职能的若干意见》。 未来,厦门将做好政府救助与红十字基金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公益性组织救助有效衔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拓展社会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和范围。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人社、教育等各救助部门之间的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完善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低保信息系统,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提标措施】 1、救助报销比例提高 记者获悉,《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和《厦门市临时救助办法》已重新修订,近期即将公布实施。其中,新修订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厦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均纳入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以前的两类调整为四类,救助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2、临时救助实现“全覆盖” 新修订的《厦门市临时救助办法》突出解决因灾、因病、因学等大的变故致贫、返贫问题,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将对象范围由“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并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家庭”扩大到全体居民,实现“全覆盖”,新增对个人对象(指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的临时救助。 3、扩大救助供养范围 今年厦门将适时出台《厦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机构供养,鼓励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完善供养机构及社区配套服务,提高供养保障水平。 4、救助标准统一量化 将临时救助标准由各区确定修改为全市统一量化,与低保标准相衔接,视困难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3个月、4~6个月的救助。并优化审批流程,还要求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完善申请对象信息核对 在市民政局建立的“厦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中,今年新增了房产、公积金、银行存款等信息,目前已实现民政、公安、人社、工商、地税、证券、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可对低保申请对象的房产、婚姻、殡葬、车辆、户籍、在职、养老退休、失业、社保缴纳、个体经营、投资人、法人代表、个人所得税、证券开户、银行存款等20类信息进行信息比对,对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度进一步提高,在市民政局近期完成的全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中,983名不合格对象被退出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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