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工作成绩单 如期顺利完成了全市489个村(居)党组织和487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出新一届村(居)“两委”成员2748名,健全城乡社区管理监督制度。 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和加强社工人才管理的政策规定,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持证人员新增694名,总人数达2763人,同比增长33%,约占全省的42%;民办社工机构新增22家,总数达46家,同比增长91%。先后有8个市直部门、19个街镇共投入2500余万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共为全市105550户次、194473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362.4万元;医疗救助10604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895.15万元;临时救助9319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931.2万元。推进特困家庭危房改造,为294户特困群众发放危房改造补助金1250.1万元。全市投入资金252万元,为13.24万农户参保农房住房统一保险,为373万市民参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市财政共投入2722余万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6个区共投入2500余万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运行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暨“12349”养老服务专用号。重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先后组织100余人次进行业务培训。截至去年底,全市拥有各类养老床位9759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2.7张。 全年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25288对、离婚659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3444对;办理涉外婚姻登记311对/件;办理收养登记78件。 2016民生新期待 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暂名)》立法,推广“微自治”“微法典”等创新做法,发挥软法治理的作用。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出台脱钩工作方案,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外事”等方面分离。 开展“农村幸福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工作,完成30个“农村幸福院”和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试点社区助老员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方式,每年为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2名助老员,计划2016年推广到岛内两区及岛外各区主城区村(居),2017年推广到全市。 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2016年力争使全市60%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记者 蔡樱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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