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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已建成一批公共文明行为示范点 全方位营造氛围

2015-11-18 11:17:14薄洁 黄嵘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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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A03版的报道引发关注,各区、各有关部门纷纷整改。

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引得市民积极参与。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薄洁 图/记者 黄嵘(除署名外))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言行举止,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上个月,市委文明办和本报联合组建的“文明创建暗访团”将镜头对准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深入岛内外六个区实地走访,整理出十大突出问题。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随着镜头的定格,种种不文明行为见诸报端。图文并茂的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区、各有关部门纷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足工作实际展开整改,并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行为规范。

一座城市的美丽是人的美丽

“一座城市的美丽,不仅仅是建筑形态或者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更重要的是人的美丽,具体体现在日常行为举止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黄鹤麟表示,“文明创建暗访团”对焦市民的日常行为,通过走访一些公共场所,列出了“十大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经常能在公共场所见到,但也很容易被人忽视,往往一人“犯错”,众人跟风;通过及时曝光,让大家知道哪些是不文明行为,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踩到“雷区”。

记者从市委文明办了解到,为强化文明行为教育,市委文明办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在各区各确定一个项目,作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基地,在村(居)经费自筹的基础上,采取市、区、街(镇)三级给予一定配套补助的方式,建设了一批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基地。

目前,思明区龙头路“垃圾不落地”示范街、湖里区金山社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园、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文明行为示范校等一批公共文明行为示范点已经建成。各示范项目搭建起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教育平台,让市民行为变得更文明,社会关系变得更和谐。

文明习惯养成不是一朝一夕

文明行为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今年以来,创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活动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成效,创出了特色。但是,黄鹤麟也指出,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难以一蹴而就,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更不是一朝一夕,要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更是不易。特别是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市民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宣传教育还需要持久开展,全面践行公共文明行为的工作任重道远。

市委文明办表示,将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发挥文明示范点引领作用,全方位营造公共文明氛围;持续深化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各区、各行业以公共文明行为示范点为样本,召开现场会,学习交流创建经验,复制推广创建项目,全面铺开,深入推进,并及时总结经验特色,把创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城,作为厦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后新一轮创建的重要抓手,创出特色,扩大影响,成为文明创建又一响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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