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湖法 集法/文 陶小莫/图)储户卡不离身,13万存款“飞走”,银行被判全赔;账户存款离奇“蒸发”,储户却被判承担全部损失;存款被人冒领,银行承担八成责任…… 最近,市民存款离奇“飞走”的案件频频发生,法院也受理了多起此类官司。但是,这些官司的结果却相差悬殊,有的是银行全赔,有的是储户自己承担全部损失,还有的是银行赔一部分损失。 储户存款被盗,损失谁来承担?事前如何防范?事后怎么维权?针对这些问题,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法官和律师。 典型案例 20万离奇蒸发 银行一分不赔 卡内存款离奇“飞”走,有的储户能获得银行赔偿,但有的储户却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厦门储户陈先生就因泄露银行卡信息,卡内20万余元被人转走。近日,法院判决认定陈先生自己有重大过错,银行无须赔偿。 案发前,陈先生为办理贷款,电话联系了嫌犯“小米”。随后,他受“小米”指示,在银行办理了一张理财卡,还开通了该卡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接着,他又受骗将一次性随机密码的接收号码修改为“小米”指定的手机号码。 开卡当天,陈先生又按骗子指示往卡里存了许多钱,随后,骗子通过网上银行,分五笔转走陈先生的200400元存款。 近日,陈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湖里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先生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被告银行没有过错。因此,判决驳回了陈先生的全部诉求。 法官点评 储户泄露信息,自己应该担责 法官说,陈先生将卡号告知嫌犯,同时还将网银随机密码的接收手机号码设置为嫌犯指定的手机号码,对自己的账户信息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法官还说,陈先生的钱是通过网银被人转走,与克隆卡盗刷案不同。如果是银行柜员机存在系统缺陷未识别出伪卡,银行应该承担存款被盗的责任,但是,本案系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取,两类案件不具有可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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