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虽然依法起诉 若确有恐吓打砸行为则构成寻衅滋事 如果“二房东”没有出租权,承租户必须搬走 前天,湖里区人民法院、街道、派出所均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随后由法院牵头组织调解工作。湖里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文忠公司”起诉“刘月英”和泉州假日酒店一案仍在执行当中,不能向媒体透露任何相关信息。法院仍在进行调解,防止双方再起冲突。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认为,本案属于典型的多手转租纠纷。若最后一手的承租户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已核实上一手有实际出租权,即属善意承租人,否则《租赁合同》无效,其承租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最后一手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经司法机关确认无效,应撤离租赁场所。 虽然本案“文忠公司”依法起诉,但如果确有多次恐吓、破坏、打砸等行为,将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像枋湖幼儿园等承租户,在受到类似的恐吓、骚扰等情况时要及时报警,以便保存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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