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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年审理18起非法行医案 “黑医夺命案”频发

2014-03-20 08: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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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图)“黑医”李某两次被处罚,仍然坚持无证行医,最终治出人命;文盲阿芬行医,结果一针毙命害死老人;接生婆陈某无证接生,害死产妇,也害自己获刑十年……

最近,法院频频受理“黑医夺命案”。据统计,厦门市两级法院近三年共审结非法行医犯罪案件18起,在这些案件中,多数被害人“非死即残”。法官说,非法行医已经严重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须引起各方重视。

案例 老人头晕去黑诊所送命

2013年5月,年过七旬的唐大妈因为头晕到医院就诊,住院9天后病愈出院。但到了6月份,老人头晕想吐的毛病又犯了。

去年6月15日晚上,唐大妈吃过晚饭后和两个孙女一起逛街,在一家服装店里,唐大妈觉得气闷,就说不逛了。

这时,孙女说,她曾听说附近有一名老中医“很厉害”,就问奶奶要不要去看看。于是,唐大妈和孙女根据朋友提供的地址来到这家无名诊所。

唐大妈的孙女说:“这家诊所房子很窄小,摆了两张躺椅和一张诊疗床,墙上挂了一幅写着‘妙手回春’的锦旗,一对母子正在输液。”

那名“很厉害”的老中医李某就将祖孙三人迎了进去,给唐大妈把脉、量血压之后,就说唐大妈血压偏高,要输液。

输液前,孙女还向“李医生”告知唐大妈有药物过敏现象,但“李医生”说,他开的药“不会引起过敏”。

于是,唐大妈就开始输液。第二瓶挂了约15分钟,唐大妈直说“喘不过气”。“李医生”将输液器关了,又在唐大妈左肩打了一针,但唐大妈的状况却越来越严重。

随后,“李医生”拿出一粒药片,让唐大妈吃下,但这时,唐大妈已经吞不下药,而且小便失禁,全身瘫软。“李医生”连忙对唐大妈做胸部按压、人工呼吸,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一切已经太迟,最终唐大妈因抢救无效死亡。“李医生”是山东枣庄人,今年已经60岁了,初中文化,他长期以开办个人诊所为生,却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数年前,“李医生”来厦门后,就开办起无证黑诊所。由于他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曾于2009年两次因非法行医被湖里区卫生局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但是,面对处罚,“李医生”仍然不知悔改,最终酿成惨剧。

近日,“黑医”李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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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夺命的“黑医” 接生变成夺命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夺命接生婆”不少,先后有好几名接生婆因害死产妇获刑。她们都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还帮人接生,结果害死产妇,也害了自己。

近日,接生婆陈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她就是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湖里区开起了黑诊所。并且在不具备医疗设备、不符合接生条件的情况下为曾女士接生,结果导致曾女士产下男婴后大出血死亡。

2009年,海沧区无证接生婆“黄医生”在接生时,面对产妇大出血,同样束手无策,结果导致产妇抛下刚出生的孩子离开人世。“黄医生”为此获刑十年,并被判赔偿12万元。

2012年,接生婆“叶医生”因无证行医害死产妇获刑四年,这名产妇是窒息死亡的。

一针害死一人

2013年8月,李芬(化名)因犯非法行医罪,被翔安区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李芬今年40多岁,是个文盲,却已经行医十年。去年3月25日,年过六旬的朱老太太听说李芬治疗皮肤病有一手,便满怀希望地前往李芬的诊所,没想到却走上了“不归路”。

当时,李芬看了一下朱老太太手脚的皮肤后,便称只要打一针就好了。注射完不到一个小时,朱老太太就停止了呼吸。

经司法鉴定,朱老太太是死于“过敏性窒息”,与李芬的用药有直接关系。

现象调查

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多个部门都在不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但整治行动过后,非法行医现象总是死灰复燃。

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止?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其中有三大原因。

首先,医疗资源有限和医疗保障不完善、市场空间大是问题关键。“黑诊所”、“地下接生婆”等多藏身于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环境简陋,收费低廉,提供的医疗服务却小到头疼脑热,大到疑难杂症无所不包。对于许多没有医疗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正规医院较高的诊疗费用和繁琐的诊疗程序让他们望而却步,这就留给非法行医巨大的空间。

其次,成本低廉、暴利驱动也是一个因素。非法行医者坑蒙拐骗,把上门求医的人无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把假药、过期药品重新包装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此外,非法行医通常代价不高,即使被抓,只要不出人命,就很少被追究刑责。因此,在相当一部分非法行医者眼中,只要不出人命,行政处罚就成了“缓冲带”,未能真正起到遏制非法行为的作用。

而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诊所,只能予以取缔,没收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而且“罚单好开,钱难罚”,往往一罚钱,非法行医者就逃之夭夭,处罚难以实施。

法官建议

疏管堵结合治非法行医

法官说,打击非法行医犯罪,需政府职能部门和检察、法院等通力合作,疏、管、堵结合,让外来人员病有所医,才能铲除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疏”,就是要尽快建立、完善外来人员医疗保障体系,消灭非法行医的市场需求。加大社区医院覆盖率,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聚居的人员提供就医便利。要尽快打通流动人口医保关系限制,使流动人口在异地也能享受医保待遇。“管”,就是针对“游医”及“黑诊所”,城管、公安以及街道、社区应加强出租屋管理,使“黑诊所”无立足之地。卫生行政、工商等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裁非法行医行为,对于屡次违法的适时移交公安机关,使非法行医者增加违法成本,无利可图。“堵”,就是要瞄准关键症结,加大执法力度,断绝非法行医者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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