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大维权案例提醒消费者别盲信进口商品

来源:厦门日报 | 作者:崔昊 通讯员 刘颖 | 时间:2020-03-15

进口太阳伞不牢靠

案例回放  2019年11月,厦门海关检测发现一批日本进口WPC太阳伞不合格。其伞骨伸入珠尾的深度为5mm,不符合GB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5.2.2条款“不应小于10mm要求”。

专家解读  太阳伞、雨伞等珠尾项目不合格,在使用次数增加后,珠尾与伞骨结合不再牢固,当受到风等外力拉扯时可能导致珠尾与伞骨脱开,引发意外刺碰甚至戳伤等事故。

厦门海关提醒,挑选伞具时不要盲目信任国外品牌,对其安全要求要有一定的了解和基本的甄别认识,如伞帽或伞顶尖应是圆弧,伞骨不能轻易脱落等。对于号称防紫外线产品,防护系数UPF应大于40。

进口威士忌难以“自证身份”

案例回放  2019年12月,厦门海关对一批30箱产自美国的威士忌实施监督抽检,发现其包装未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其他任何可证明生产日期的批次编号。厦门海关按有关规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监督企业限期完成对上述货物的退运处理。

专家解读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2《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标签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该项货物单品为50毫升小包装,其表面积经测算大于10平方厘米,不可获得“只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豁免。食品标签不合格产品无法保证其质量及有效来源,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仿真奢侈品出国“镀金”回流

案例回放  2019年5月,厦门海关在进境邮递渠道查获一批侵权包,品牌涉及芬迪、香奈儿等国际大牌。其中,芬迪包附带防尘袋、购物小票、POS机刷卡单等,俨然专柜正品的样子。经仔细观察后发现,芬迪包logo五金件刻印凹凸不平、字体不清晰、镀层闪亮,质感与呈哑光色泽的正品五金件有一定区别;防尘袋材质比正品更薄,芬迪包logo下面的“ROMA”字样,形态比正品更扁,为全链条造假包。该关约谈相关企业并予以处理。

专家解读  不少所谓“海淘”的专柜正品其实是国内制造的假货经出国“镀金”后,再回流洗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