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入执法检查阶段

来源:厦门晚报 | 作者:吴笛 | 时间:2019-12-18

排查整改

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

强力手段有效去“病根”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有效整合了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联合检查指导,督促整改。

各组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起建立联合督导工作小组,重点对多次被投诉、存在纠纷较多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原未实现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集体约谈16个在建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诊”,到15个工地现场一线“巡诊”、个别“诊疗”,通过强力手段有效去除“病根”。

另外,市人社局还专门开发“建筑工程项目用工管理与农民工欠薪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今年9月正式立项,现已开发完成基础功能模块并进入系统内测阶段,今年年底前可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将对接建设部门“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整合社保系统、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各银行单位的通报等信息,实现根据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的实名登记、考勤、社保参保、工资发放为主要参考指标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的动态预警和研判,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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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四种途径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的劳动者,进场施工前应与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保留一份;上下班通过员工实名制通道考勤;保管好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如个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咨询投诉电话5110656反映,遭遇拖欠工资时可依法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者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企业停产倒闭时为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职工应在最短时间内推选出代表,选择维权渠道。其他职工可向企业所在街道的综治部门请求协助,在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执行前共同保护企业的固定资产,防止遭到不法分子或其他债权人的哄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