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现停车乱象 可拨打12123举报
| 2026-06-10 09:02 作者:吕嘉捷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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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停车乱象 可拨打12123举报 7月20日前全市开展非法占用停车资源问题专项整治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吕嘉捷)近日,市民刘先生向厦门晚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称,蔡岭路莲前万景公寓公交站附近经常出现车辆违停情况,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造成交通拥堵。针对这类停车乱象,厦门五部门正联手整治。 记者从厦门警方获悉,近期全市开展非法占用停车资源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时间将持续至7月20日。 据了解,厦门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非法占用停车资源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为切实解决广大市民反映集中的“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问题,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有效释放公共停车资源,方便群众出行,提升生活品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停车资源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配建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其中除了乱停车以外整治对象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整改。逾期未自行清理整改的,由公安机关、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联合处置。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清理整改,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停车秩序。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2123。 整治对象 “僵尸车”:长时间无偿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停车资源,长期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机动车; 乱停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在道路上违规占道停车、不按规定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内“一车占两位”或车身超出停车泊位;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公共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在学校、医院、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违法停车、违规占道等候; 私占车位: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石墩、杂物等障碍物,圈占、霸占公共停车泊位,阻碍他人正常停车的行为; 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配建停车场(库)擅自改作仓库、商铺、住房等其他用途,导致停车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 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未经备案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行为。 其他非法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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