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3500万元
| 2026-03-15 10:30:38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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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孙林雯 陈雪松)买的手表保修后被缩短保修期,报的纯玩旅游团被强制购物,打顺风车遭遇“假顺风真营运”……这些糟心事儿,不少市民都曾遇到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消协发布的“提升消费品质”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5年度厦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涵盖网购、民宿、出行、旅游、金融、食品等多个领域,既有商家的违规操作,也有消费者的维权误区。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线上套路 案例1 手表保修后保修期“缩水” 商家拒不换新被起诉 2024年3月,市民陈某花1114元网购智能手表,并购买平台全面保修服务。当年12月手表损坏,商家为其更换主板和屏幕。2025年1月陈某取表时发现,手表的官方保修截止日期从原来的2025年3月,变成了2024年12月,等于刚修完就过保了。 陈某要求商家换新被拒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一只全新手表,再赔偿服务欺诈费500元、损失三倍赔偿金3342元,还有维权产生的各种费用。法院审理认为,保修条款明确约定,商品两个及以上主要部件损坏需换新,手表屏幕和主板均为主要部件,符合换新条件;商家更换的主板已过保,且拒绝换新,构成服务瑕疵和消费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为陈某更换同款全新手表、支付500元赔偿金,陈某把旧手表退回。商家上诉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费提醒:购买保修服务前,务必看清条款,尤其是退换货条件;符合保修条件时,保存好与平台的沟通记录。平台需明确提示格式条款中的关键内容,不得隐瞒。 案例2 “顺风车”平台接单 以线下交易牟利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执法时,发现一辆涉嫌违规载客的小轿车。经查,驾驶员苏某通过顺风车平台接了单,却诱导乘客取消线上订单,让乘客扫码线下支付车费。 经进一步调查,苏某未取得营运资质,车辆也无营运证,但已多次通过“平台接单、线下交易”方式载客牟利,构成非法营运。依据规定,苏某被罚款7000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消费提醒:顺风车是顺路搭载、分摊成本的非营利互助行为,平台下单可追溯;非法营运以牟利为目的,无资质保障。因此消费者打顺风车需做到:拒绝线下交易,不被低价诱导;上车前核对人车信息,不符则取消行程;发现违规,可保存好订单证据,拨打12328举报。 案例3 钻平台规则空子 二手车冒充“新车”拍卖 2025年,厦门一家拍卖企业在某电商平台开展汽车拍卖,两个月内340辆次拍卖中,竟有23起全国多地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反映该企业在拍卖公告中,将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实为二手车)标注为“新车”进行拍卖,隐瞒了关键的车辆属性信息,要求退车退款。 厦门市商务局调查发现,拍卖企业利用了电商平台“新车”认定的漏洞——平台将“表显里程≤200公里、无使用痕迹”视为新车,与商务部定义不符,给了企业可乘之机。该局立即向电商平台发出行政指导,要求其修订平台规则,堵塞漏洞。平台积极响应,修订了“新车”认定标准,明确规定:未办理首次注册登记且未开具发票的车辆,方可视为新车。车辆一旦注册登记或开具发票,将不再视为新车。随后,厦门市商务局约谈了涉事拍卖企业,要求其暂停拍卖、妥善处理投诉,给消费者退车退款。 ●消费提醒:参与汽车拍卖,需选正规平台和企业,核对车辆注册、使用信息,不被“新车”“准新车”误导,保存好交易相关凭证,协商不成及时投诉。 金融纠纷 案例4 保险“退旧买新”被骗 销售人员违规引纠纷 市民李某被某寿险公司厦门分公司销售人员诱导,停缴2015年购买的2份旧保单,又以“产品升级”为由,另行购买4份新保险。事后李某发现被骗,于2025年8月投诉至厦门金融监管局,要求退还全部已缴保费。 厦门金融监管局指导调解中心介入,核实发现系销售人员个人为业绩违规诱导,与公司无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全额退还4份新保单保费约21万元;李某的2份旧保单,按现金价值办理退保,纠纷顺利化解。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警惕“产品升级”“停售替换”等话术,务必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退旧买新”可能造成保费损失、保障中断,需谨慎决策;妥善保管合同、沟通记录等资料,强化证据留存,便于后续维权。 案例5 银行流程存在漏洞 数字人民币钱包受损 市民陈某被不法分子诱导,用他人手机号办理某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并充值,密码被篡改后,陈某冻结钱包并申请解冻提款。但因解冻提款手续繁琐,余额还是被不法分子转走。陈某认为银行的流程有漏洞,向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投诉,要求银行赔偿。 调解中心核实确认,陈某确是被诱导办理了电子人民币钱包,自身防诈意识不足。但银行也未有效防范账号解冻后的二次资金风险。经调解,纠纷最终妥善化解。 ●消费提醒:数字人民币普及后,相关诈骗增多,金融机构需做好风险防控,消费者需增强防诈意识。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时,需用本人实名手机号办理;申请账号解冻、挂失后应及时修改密码、设置限额;注意不要泄露核心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遇异常及时核实、报案。 虚假宣传 案例6 商家虚构服务价值 老人被诱导花40余万元做理疗 2025年5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其68岁父亲在某美容店做理疗时,被商家以“肝肾有毒”诱导消费40余万元。消费者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经查,老人从2023年12月开始,在该店累计消费42.56万元,平均单次8500元,但其实际接受的服务与该店的低价项目无差别。商家虚构服务价值、夸大老人身体问题,属于违规诱导消费。 经多轮调解,最终美容店退还31.5万元;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投诉转为案件,依法立案查处。 ●消费提醒:家中有老人的要警惕健康焦虑营销,养生不能治病;不冲动高额消费,大额支出需与家人协商;核对服务价格,查看商家资质,保存好消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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