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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六个维度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生态”

2026-01-26 09:16:09  作者: 李晓平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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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松绑激励

减轻“不敢转、不愿转”顾虑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是长期制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核心问题。《若干措施》推出多项突破性改革,为科研人员松绑赋能。

首次将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范围扩大至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行业特点探索适配政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采用“赋权+转让+约定收益”“先使用后付费”等灵活转化模式,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由研发团队自主使用,还能以现金入股方式参与科技型企业分红,实现“技术入股+现金入股”共享收益。

在收益分配方面,政策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单位占比部分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财政。对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净收入的70%,其中,单位内部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从制度上保障转化参与者的合理收益。

同时,鼓励支持高校院所自主设置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技术岗位,转化成效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让“转化有功”者有奔头。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支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开展技术推广、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探索“技术托管+未来收益”分配机制,以期补齐科研单位“不会转”的专业短板。

强化企业主体

激发“愿意接、接得起”动能

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若干措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在产学研协同中的主导地位。

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牵头企业国拨经费配套比例从50%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鼓励企业承接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主动策划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可获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的,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高校院所承担企业300万元以上委托研发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激励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连续2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更直接地激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国有企业考核将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效益指标,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审批程序,鼓励国企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

繁荣技术交易

构建“转得顺、转得快”体系

技术交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若干措施》通过奖励激励、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构建高活力技术转移体系。

技术交易奖励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交易额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奖励,超过部分按0.5%奖励,单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且奖励金由单位自主管理使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最高可获250万元奖励,激发其服务积极性。

在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培育方面,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开办第一年可获最高100万元办公经费,稳定运营后还能享受连续2年每年最高100万元运营支持。技术经理人促成技术交易的,按合同金额0.1%给予奖励,单个经理人年奖励金最高20万元。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技术经纪人才可纳入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体系,同时支持高校增设技术转移转化微专业,壮大“懂技术、懂市场、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打造平台矩阵

补齐“缺服务、缺支撑”短板

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专业服务支撑不足,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堵点。《若干措施》系统布局服务平台,打通转化全链条渠道。

支持建设专业领域概念验证中心,经认定的市级中心每年可获最高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双验证”服务。针对小试、中试等环节需求,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金支持,建成后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3年累计可获最高300万元运营经费,优秀平台还能通过科技计划项目获得提升改造资金。这些平台将为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降低企业转化成本。

健全服务监管

打造“少顾虑、高效率”生态

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成果转化的重要保障。《若干措施》通过智慧化服务、常态化监管和容错机制,优化转化生态。

升级“鹭创通”平台为智慧化“科创大脑”,整合科技成果、研发机构、政策资源等,构建智能数据底座,提供技术供需智能对接、政策精准推送、成果超市等服务,实现“一站式”智能匹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要求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及时报送成果数量、转化情况和收入分配等信息,强化跟踪监管。

最为关键的是,政策健全了尽职免责机制。政府部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在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中,相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无牟取私利行为的,可免除决策失误、偏差责任。审计、财政等部门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减少科研人员和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标志着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向“全链条赋能”升级。《若干措施》与厦门现有同类型政策形成互补,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连接通道,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将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厦门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支撑。

总体思路

全链条贯通 全要素激活

目标

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补强以内生驱动力为主的经济发展动能,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数据

●首次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创子基金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信用贷款;企业还可获得市科创风投基金单家单次最高2000万元股权直接投资。

●创新推出“科技副总”制度,从全国高校院所选聘高层次人才到企业挂职,聘期最长3年,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工作保障经费。

●将布局建设若干“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运营合作机构每年可获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牵头企业国拨经费配套比例从50%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主动策划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可获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的,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技术交易奖励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交易额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奖励,超过部分按0.5%奖励,单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最高可获2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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