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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鹭品” 舌尖安全有保障

2025-12-18 09:36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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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鹭品” 舌尖安全有保障

“鹭品”市集宣传展示活动昨举办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煜)昨日,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日报社联合主办,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厦门市烹饪协会、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协办的“‘鹭’力同行 食安同心”——“鹭品”市集宣传展示活动在思明区后江埭广场举行。活动现场为新一批“鹭品官”颁发聘书,宣布首家线上“鹭品”主题形象店正式上线,同时,邀请30余家“鹭品”授权企业到场参与“鹭品”市集,通过品牌展示、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鹭品”公共品牌影响力。

据悉,今年9月,“鹭品”凭借突出的标准优势与区域公共品牌价值,成功获评中国质量(南京)大会“全国十大综合类区域公共品牌”,成为厦门食安领域的闪亮名片。

供厦食品标识“鹭品”严于国标

据了解,自201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十四大重点工程,正式启动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以来,厦门已累计发布153项供厦食品标准,其中3000余项指标严于国家标准,40余项标准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创,构建起独具厦门特色的高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控体系。

作为经厦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由市食安联专属打造的供厦食品标识,“鹭品”始终坚守严于国标的食品安全标准。截至目前,已有186家企业的1200余种食品经过严格评定,获准加贴“鹭品”标识上市销售,覆盖米、面、油、肉、蛋等居民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同时,供厦食品标准的影响力也延伸到农产品源头,目前10个本市、52个外市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已经通过“鹭品”评审,覆盖214万余亩、11万余吨农产品,形成全品类、全链条的品质供给体系。

新一批“鹭品官”上任

为了让更多人知晓“鹭品”、支持“鹭品”,市食安办遴选了“鹭品”的代言人——“鹭品官”,他们都是在食品行业深耕多年的企业家、协会掌门人,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把控“鹭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积极宣传推广“鹭品”,引导优质企业和产品参与申请“鹭品”评定。

活动现场举行了新一批“鹭品官”聘任仪式,厦门市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骆炳福等12名来自厦门食品生产、零售、餐饮、供应链等领域的行业代表获颁聘书,正式成为“鹭品官”,他们将肩负起宣贯供厦标准、传递品牌价值、监督产品质量的重要使命。

骆炳福也代表新一批“鹭品官”及厦门市烹饪协会发起倡议,呼吁全市食品行业从业者坚守“鹭品”匠心,严守安全底线,主动推动“鹭品”进菜单、进后厨、进餐桌,将供厦食品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全链条各环节,共同守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鹭品”线上形象店启动

昨日,全市首个“鹭品”线上形象店——厦航“鹭鲜生”平台“鹭品”线上专区正式亮相,市民只要“动动手指”,就能选购到放心可靠的“鹭品”。厦门航空市场总监郑晖表示,目前“鹭品”厦航“鹭鲜生”线上专区首批推出了凤梨酥、海参、脐橙、葡萄柚、咖啡等产品,未来“鹭鲜生”将继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提供更多符合“鹭品”标准的高品质食品。

同时,“鹭品”市集正式开市,30余家“鹭品”授权企业设立展位,集中展示生鲜食品、粮油调味、休闲零食等高品质“鹭品”,并提供免费品鉴体验。市民游客在沉浸式了解供厦食品标准的同时,还能通过参与打卡互动、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趣味活动,赢取精美的“鹭品”定制文创品。

市集主会场外,“鹭品”推广活动也同步延伸至多元消费场景。据悉,目前,元初、山姆、天虹、夏商民生超市等线下商超已设立“鹭品”专区,湖里区高崎南五路的鹭鲜生厦航门店及厦航候机室新增“鹭品”展柜,推动“鹭品”从餐桌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更多企业主动承诺执行供厦食品标准,坚守“鹭品”高标准、严要求,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不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市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链接

“鹭品”申报流程

申请

具备市食安联会员资格的申请人向市食安联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产品符合供厦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我声明。提交申请材料主要为供厦食品评定申请书。

现场检查

市食安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条件、工艺流程、质量管理等进行检查。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按供厦食品评价相关规定对申请的产品抽样检测。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价机构综合现场检查情况和抽检结果,形成检查报告,提交供厦食品安全标准审查委员会。

审查

供厦食品安全标准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审议;审查委员会对审议情况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评定意见。

授权

根据评定意见,市食安联与申请人签署合同,授予“鹭品”标识使用权。商事主体取得供厦食品“鹭品”标识授权后,即可在被授权产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鹭品”标识,使用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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