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解码厦门海事法院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范式

2025-08-15 09:50:42  作者: 张珺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镜头2:一份“含金量高”的司法建议

除了在法庭上判案,厦门海事法院还将目光投向了更前端的“治未病” 。司法建议,便是其赋能社会治理的有力工具。

近年来,涉民生工程的违法占海行政处罚案件逐年增多 。执法中,“一刀切”地要求“恢复海域原状”,有时不仅不切实际,还可能造成巨大的财政资金损失和民生影响。

在莆田兴化湾,一个总投资额高达36.9亿元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进行海缆工程建设,被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企业缴纳了罚款,但对“恢复原状”一项未予履行,行政机关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可能导致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局面,厦门海事法院展现了司法机关的审慎与担当。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了解到该项目未取得证件的历史原因,且项目用海已获批准,相关权证正在办理之中。在此情况下,依然作出恢复原状的决定,不符合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原则。

最终,法院依法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这一裁决,并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对国家能源战略、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合理性原则以及海洋生态保护进行综合考量后的审慎判断。它在保护海洋生态的前提下,打破对法律条款的僵化理解,倡导了审慎善治的行政管理理念,支持了清洁能源的合理开发,是司法担当与智慧的绝佳体现。

洞察到重点工程建设背后的共性问题后,厦门海事法院向相关涉海行政部门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建议提出,应审慎采取恢复原状的处罚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协调适用,杜绝“以罚代管”现象。这份建议,因其切中要害、解决路径清晰,获被建议行政单位采纳并推广,促推全省相关行政执法尺度统一,也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4年度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从个案审理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再以司法智慧反哺行政执法,推动源头治理。这不仅减少了行政争议,更提升了海洋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司法温度

在碧海银滩间 诠释“法度”与“温度”的平衡

如果说,机制创新和协同共治构筑了“蓝色法盾”的坚硬外壳,那么,蕴含其中的人文关怀与司法智慧,则赋予了它守护人民的温度。

镜头1:让修复“跑赢时间”的司法加速度

在厦门海沧湾与“海西第一高楼”隔海相望的黄金海岸线,一场守护海洋生态的司法实践正在推进。这里不仅是厦门的城市封面,更是中华白海豚重要栖息地、红树林生态屏障。

2024年5月的一个凌晨,这片具有极高生态价值的海域遭遇了“不速之客”——违法行为人将434立方米建筑渣土违法倾倒进海沧东屿避风坞。由于受污染区域毗邻白海豚保护区,此次倾倒对于这片黄金湾区来说,可能带来不可逆的生态损害。

厦门海警局迅速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然而,问题远比想象的复杂——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修复?如何避免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传统的“先裁判后执行”模式显然无法满足生态修复的紧迫性。

2025年初,当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违法行为人为被告,就此案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法院秉持“环境修复刻不容缓”理念,以创新思维与专业智慧,破解了海域修复的难题。该院创新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9条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构建了“先予修复+诉中追责”的立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这意味着,在案件还未正式审结的情况下,修复工作就已经提前开始了。在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平台的协调下,厦门海警局联动渣土办,开辟“应急收纳通道”,将涉案渣土作为市政道路工程原料实现资源再生。同时,法院启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由环境专家协同法官开展实地勘验,当场向当事人提示修复操作规范。

工程废弃渣土很快被清除,但倾倒行为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内伤”并未完全愈合。承办法官从实质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提出创新方案——通过将“实质性修复”与“功能替代赔偿”有机结合,由被告方购买“海洋碳汇”的方式,对难以直观复原的损失进行精准赔偿。

这一方案得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和被告的积极回应。经过沟通协调后,各方达成和解。被告方在收到法院调解书后,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足额支付了购买碳汇的款项,形成了清晰、完整、闭环的海洋生态修复与赔偿链条。

通过行政协调、司法介入、技术支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涉案海域在诉讼开始阶段即完成生态修复,将生态责任从“纸面判决”提前转化为“岸线实景”。修复后的避风坞重现碧波荡漾,为破解生态修复时效与实效的双重难题提供了厦门方案。

镜头2:开到养殖户身边的“法治课堂”

司法守护海洋生态的温度,更体现在对普通民众利益的保护上。

一些养殖户为求高产,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不仅威胁食品安全,更可能摧毁整个产业。针对这一难题,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把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开到海产养殖一线。

听证现场俨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官以案释法,严正警示违禁药物的多重危害,清晰解读法律红线。庭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咨询水产养殖专家,收集生态养殖的病害防治方案,并将其提供给当地养殖协会,为养殖户们送上科学合规养殖的“金钥匙”。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从审理一案到服务一片,守护海洋生态的同时,也是司法为民实践的过程。不仅如此,厦门海事法院还妥善调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依法裁定对拆除渔港设施的行政处罚不予执行,依法保障渔民生产经营,并为8个困难家庭提供了25万元的司法救助。这些点滴行动,汇聚成司法的暖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和司法的温暖。

日出东方,潮起潮落。在广阔的海岸线上,法官们的脚步依然在丈量着法治的刻度与民生的需求。在这面“蓝色法盾”的守护下,一个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向海而兴的未来,正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以法之名 守护深蓝

鹭江茶桌仔

●张珺

从法庭上的“科学家”,到可以“碳”偿的生态损失;从“高朋满座”的联席会,到“含金量高”的司法建议;从平衡国计民生的风电案件审慎处理,到深入滩涂渔排的巡回听证……厦门海事法院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已经远远超出“坐堂问案”的传统审判范畴。

它所构建的,是一个集科技赋能、协同共治、多元解纷于一体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范式。它回答了在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机关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不仅是纠纷的“裁判员”,更是生态的“守护神”、治理的“助推器”和服务人民的“贴心人”。

当然,探索永无止境。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坦言,海洋生态保护的全方位体系还需进一步打造,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路径还需进一步探索。未来,推动建立海洋公益诉讼基金,加强九龙江等跨区域流域、海域一体化保护,探索建立涉海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机制等,都已列入其工作计划。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