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恶意逾期举证!厦门法院开出20万“罚单”

2024-12-05 09:26  作者: 陈捷 张芯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恶意逾期举证!法院开出20万“罚单 ”

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近日,厦门中院作出一份处罚决定书,决定依法对一公司的恶意逾期举证、影响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行为进行处罚,开出20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在一审诉讼中,法院曾多次要求福建某建设公司补充提供相关证据,但该公司拒不提交。一审法院以依据不足判决该公司对尚欠500余万元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随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于二审中才提交重要证据,厦门中院根据其于二审提交的在案证据,综合认定其非合同相对方,遂作出改判。

厦门中院认为,该材料并非难以收集,更非新证据,福建某建设公司经一审法院要求提交后仍拒不提交,迟至二审期间才提交,导致案件改判,其前述逾期举证行为存在主观恶意,不仅扰乱了诉讼程序,还浪费了司法资源,遂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