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车窗抛物 厦门交警迅速落地查处
2024-09-07 09:03 作者:郑丽金 朱黄 齐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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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车窗抛物,交警马上落地查处 别“丢”了文明车窗抛物,罚! 东南网9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通讯员 齐铭)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一辆小轿车在道路行驶时向车外抛撒垃圾,并@交警部门举报。看到网友的举报信息后,厦门交警立即落地核查,对车窗抛物的小轿车驾驶员作出处罚。 8月26日,厦门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网络平台发现有群众举报称一车牌号为闽DDB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钟宅西路金山路至钟宅南路路段时,将垃圾抛出窗外,机动大队男子骑警队民警立即针对该线索开展研判,于第二日锁定了违法驾驶人吴某某,并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厦门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男子骑警队民警廖一平说,驾驶人吴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时车上还载有乘客。吴某某在行驶途中看到路边有垃圾桶,于是在行驶至垃圾桶边时向车窗外抛撒垃圾。 驾驶人吴某某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时,一开始狡辩称垃圾是乘客抛撒的,并非自己。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吴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存在车窗抛物的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廖一平介绍,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既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也是一种不安全的行为,一来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市容市貌;二来随意抛撒垃圾容易造成驾驶人分心驾驶,同时也影响到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马路不是垃圾场,车窗抛物不可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告别“任性”车窗抛物,争当城市洁净“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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