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怎么“避坑”?这些提醒请查收
2024-06-19 08:40 作者: 陈泥 房舒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网购怎么“避坑”?这些提醒请查收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房舒 通讯员 陈萍丽 连玉上 洪恒亮)一年一度的“618”网络购物节到来,各大平台、商家纷纷推出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相比往年传统玩法,今年电商平台做出的最重大调整可能就是取消官方预售模式,不再有各种“烧脑”的优惠组合,取而代之的是现货售卖模式。 为规范网络市场消费秩序,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也在全市组织开展电商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网购环境,为消费者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市民朋友在网购时如何少“踩雷”?厦门相关部门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市民“避坑”。 案例1 店家迟迟不退定金 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消费者张先生日前以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方式,在网上购买了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黄金项链。但在支付尾款时,网店页面显示“人多付款失败”,没有支付成功。随后,张先生要求网店退还200元定金,但一直等到订单支付期限已过,网店仍不予退款。经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张先生才最终收到了网店退还的200元定金。 ●部门说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