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运输超出许可危化品 厦门一企业被罚5万元

2024-05-09 09:21  作者:崔晓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运输超出许可危化品一企业被罚5万元

东南网5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吕志炜)5月7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对某运输企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开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28日下午,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执法人员在港东路对一部运载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检查。当时该车从某堆场运载集装箱前往海天码头,集装箱内放置过硫酸铵。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该车司机提供该趟的危险货物运单,司机称公司出车前未将危险货物运单交到驾驶员和押运员手上,并迟迟不愿报告公司运单未携带之事。

执法人员查明该车所属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易燃液体、危险货物(3类)、8类—腐蚀性物质、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但并未包括危险货物(5类)。然而该车运输的过硫酸铵货物类别为5.1类。经核查发现,此趟运输已超越许可事项,且属于从事与许可事项不同类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情况,情节严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