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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油污多车遭殃 车主叫苦“该找谁来赔?”

2023-09-23 10:43  作者:张玉榕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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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玉榕)“车子买了不到1年,新车的皮革味还没散去,反倒多了股臭味儿!”近日,市民赵先生讲述他遇到的糟心事:数天前他们一家人去湖里万达广场用餐,没想到地下停车位上方的管道损坏,里面大量油污洒落,污染了他的爱车。记者为此进行了走访,了解到当时遭殃的车不止一辆,多位车主的赔偿事宜也仍未谈妥。

多部车淋到油污 维权遇到困难

17日晚上7点多,赵先生一家驱车前往湖里万达广场吃饭,用餐途中突然接到商场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请他挪车。赵先生赶到地下停车场,被眼前一幕震惊了:车位上方的管道在漏污水,地上可见大片的红油,而他的爱车表面也沾满了油污、油渣子,甚至还出现了小划痕。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赵先生将车辆开往停车场内的一家洗车店清洗。

赵先生说,洗完车后第二天,他发现车把手缝隙处、车门缝隙处仍在不断渗油,一打开车门,一股“地沟油”的臭味扑鼻而来。

赵先生告诉记者,随后,商场管理人员把他的车辆安排到本田4S店进行检查,并联系保险公司跟进。直到20日,赵先生才接到4S店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因为保险公司已将该案件撤销,商场管理方也没有支付维修费用,4S店没收到款项,无法维修车辆。赵先生告诉记者:“我当时立即联系商场工作人员,对方告知我现在责任方发生改变,是万达金街一家商户的管道破裂,商场得再去和商户沟通协调。”截至记者介入前,商场管理方还没给赵先生一个解决方案。

“工作人员提到的管道破裂的商户也没跟我们联系过。”赵先生说,因为担心油污会加速车子橡胶老化,目前他只能自己先行垫付所需的维修费7000多元。他希望商场管理方能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市民黄先生的车也遭了殃。“我车子到现在也还没维修清理,我们把车子停在商场地下收费停车场,商场管理方就应该积极处理,而不是一直拖着。”黄先生说,当天管道下方还有其他车也被油污淋了。

发稿前暂未得到商场管理方回复

22日上午11时许,记者见到了赵先生和黄先生的爱车,两辆车的门缝、车踏板等处渗出的油渍仍清晰可见,打开车门,能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油污臭味。随后,记者来到事发停车场,看到上方管道错综复杂,记者无法判断这些管道究竟是属于商户的,还是商场的。

当天下午,赵先生还提供了商场相关工作人员之前提到的“管道受损商户”的店名,记者拨打了该商户的对外电话,对方对此事没做出回复。

记者来到车主之前与商场管理方沟通的地点,亮明记者身份后,表示想了解停车场管道损坏的事情,相关工作人员将记者拒在玻璃门外,记者在门口又等了近10分钟,有工作人员开门,记者才进入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道:“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该工作人员还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当记者要提供证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却纷纷离开办公室。截至昨晚发稿,记者还未收到商场管理方对此事的回应。

这损坏的管道到底是谁的?为什么会损坏?记者目前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关于该事件以及车主们的维权问题,本报记者将进一步追踪。

【律师说法】

停车场经营方负有保管车辆义务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政印告诉记者,车辆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场、停车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方、管理方,以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商场业主方等管道的所有权人,商场经营方、停车场经营方、商户等使用人,商场管理方、停车场管理方等管理人,为侵权方。

陈政印说,车辆使用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与停车场经营方形成车辆保管合同,车辆使用人向停车场经营方支付停车费,停车场经营方负有审慎保管车辆的合同义务,车辆使用人有权要求停车场经营方承担未审慎保管车辆的违约责任。当然,相关责任方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尚需相关证据支持。建议车主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积极与相关责任方沟通、谈判,必要时及时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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