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老师将“学生”告上法庭
2023-09-21 13:21 作者:陈捷 曾艺轩 杨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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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古筝教学视频 在网上低价销售!厦门一老师将“学生”告上法庭 东南网9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杨希 通讯员 思法)近日,厦门一老师把“学生”告上法庭,最终获赔35000元。 起诉 教学视频被破解贱卖 古筝老师怒告侵权者 顾老师(化名)是一位专业古筝教学老师,在一个网课平台开设了古筝直播课程,并形成了古筝教学的付费视频,售价在399元至1280元不等,积累了1800多名会员。 一次偶然的机会,顾老师得知,蔡女士(化名)把她的教学视频破解下载后上传到网盘,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号及闲鱼平台发布售卖信息,销售价格均在100元以下,有的课程甚至只需15.9元。 气愤之下,顾老师注册了小号,添加蔡女士的售课账号。询问之后,顾老师发现,对方确实在低价售卖她的教学视频。古筝中级5级至7级精讲课程只卖99元。 为此,顾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顾老师说:“蔡女士通过网络平台低价售卖盗版课程,直接导致我大批学员终止续费,还间接丧失了大量潜在学员,蔡女士的行为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并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 对此,蔡女士说:“我购买了正版课程,只是想通过拼单的方式降低成本。而且发布至今,也只有顾老师取证时用的小号买过,并没有卖给其他人。” 判决 有通过售卖获利的意图 侵害他人享有的著作权 法院审理查明,蔡女士转卖的课程是从“爱乐”平台下载,并破解转换格式后通过网盘发售。蔡女士持续多次在朋友圈发布多个视频课程的拼课信息,也在不同时间与顾老师的小号沟通出售多个视频课程。由此可见,并非如蔡女士所说的仅与顾老师一人进行过交易。从蔡女士多次出售多个视频的情况,可以看出其有通过售卖课程获利的主观意图。 因此,法院认为,在未经顾老师许可、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蔡女士从平台下载付费课程并向他人分享文件以此取得收益的行为,已经侵害了顾老师享有的著作权,应该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蔡女士停止销售,并赔偿顾老师35000元。 法官建议 做好权属登记 遇侵权及时固定证据 第一,在线课程生产者应当加强自身作品保护意识,及时做好权属登记,对侵权行为及时取证,固定证据。第二,网络教育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对于平台上的作品做好权属声明,加强对异地多次登录、IP地址不同的账号的跟踪,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止网络产品被盗转、下载和破解。第三,内容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在线课程,盗版课程难以保证准确性、时效性、系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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