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厦门警方提醒: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

2023-09-16 08:02  作者:薛尧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及时按“止损键”

8万元保住了

警方提醒: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薛尧 通讯员 付邦恕 沈晓萍)男子接到诈骗电话,被骗子话术“洗脑”后准备转钱……杏林派出所民警及时用电话分散该男子注意力,成功帮其避免8万余元损失。

9月上旬,杏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老公曾某疑似接到诈骗电话,正准备给一陌生账户转账。民警接警后,马上电话联系报警人。经了解得知,曾某接到陌生电话称可以退还其在某投资平台的账户余额,随后被拉到一个微信群。曾某正准备筹钱给对方转账。

民警凭借丰富的反诈经验,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诈骗,于是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人。曾某接到民警电话时很紧张,不断跟民警解释,说只要再过几分钟,他把钱转到对方账户,就可以用“对冲”的方式把账户余额全额返还,还称群里已经有人通过操作成功返款。

民警再三告知曾某,这是一个骗局,让他冷静下来,不要转账,待见面核实再作决定。其间,民警一直与曾某保持通话,通过聊天减少其紧张情绪,让其没时间操作转账。到现场后,经过民警、辅警耐心劝解,曾某终于意识到对方是骗子,不再执意转账。

及时按下“止损键”,8万余元终于保住了,曾某的妻子专程到杏林社区警务室,对社区民警、辅警的工作表示感谢。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