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电梯使用不规范 厦门思明一商超被责令整改

2023-08-23 09:07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电梯使用不规范 一商超被责令整改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生明)近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因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莲前一家大型商超被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重点单位特种设备运行情况,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对辖内宝龙一城、瑞景商业广场、加州商业广场、君尚天虹和星河cocopark等大型商超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查阅了几家商超电梯使用及检验标示张贴、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应急预案制度落实情况,并现场观摩电梯维保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星河cocopark的管理公司星盛深海厦门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自查要求,未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未按规定设立电梯安全总监,工作未形成《每周电梯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等问题。

“该公司已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改正。

据悉,下一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的同时,大力普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辖区在用电梯安全使用水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