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只需苹果手机ID就能网贷?首例非法高利放贷入刑案

2023-07-22 11:45  作者:陈捷 吴舒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高锦娜)“无需抵押,极速放款”“仅需苹果手机ID,就能网上贷款”?看到这样的信息别轻信,小心落入骗局!昨日,集美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刑案,该案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集美区首例非法高利放贷入刑案。

大学毕业后,傅某辗转多地又回到了厦门工作。2022年2月,傅某在无意中了解到“ID贷”并上网摸索相关操作模式后,成立工作室,雇佣6人协助从事小额放贷业务,贷款金额从100元到800元不等,每笔贷款每周收取本金40%或50%的利息。“ID贷”的流程包括:找平台推广放贷的广告,向不特定的客户引流,引导客户点击网址,填写相关信息;业务员通过寄送快递核实客户提供的信息;要求客户登录指定的苹果ID账号,并告知如不按时还款,将被锁机;发放贷款;提醒还款。

据悉,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意见》规定,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且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傅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利率高达每周40%或50%(折算成年利率为2057%、2571%)、放贷人数至少290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