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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上随便“抖”厦门一男子道歉30天

2023-07-07 08:59  作者:陈捷 曾艺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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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上随便“抖”男子道歉30天

“被某4S店坑惨的车主”“修车技术实在太差了”……

东南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在抖音发布视频“黑”4s店,算侵权吗?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男子修车后发抖音“被某4S店坑惨的车主”

2022年8月,林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爱车受损。林先生委托4S店维修,后者代林先生向保险公司协商车辆拆解、定损。

同年9月,该4S店将车辆维修完毕后交还林先生。不过,林先生认为4S店行为不当,便向12315、运管处投诉。

同时,林先生在抖音平台注册名为“被某4S店坑惨的车主”的账号,并先后发布3条视频,贬损4S店。相关视频中的图片为车辆被撞后及维修过程中的图片,内容包括“被坑惨了”“用的配件也很烂”“修车技术实在太差了”“服务也很差”“修车技术真的是烂得要死”等。

林先生抖音账户有421位粉丝,上述3条视频总评论数为222条、点赞182次、转发59次。

无充分事实依据 侵犯了4S店的名誉权

该4S店认为,林先生在抖音上发布的相关言论损害公众对该知名4S店的信赖,使4S店名誉受损,于是将林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林先生出具书面公开道歉信,在其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上发布道歉信不少于30天,并赔偿25万余元。

承办法官经分析研判,认为林先生在抖音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上述言论并无充分事实依据,且林先生专门注册“被某4S店坑惨的车主”的抖音账号,面向不特定群体连续发布3条贬损4S店名誉的短视频,并引发大量评论点赞转发,侵犯了4S店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考虑到双方之间的行业性质及林先生的悔改态度,简单判决可能不利于双方今后和谐相处,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释法析理,同时引导双方从友好相处的角度出发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并对林先生的行为提出批评。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4S店与林先生达成调解协议:林先生在抖音发布道歉信(内容经双方确认),道歉信保留时间不少于30天,林先生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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