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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个人信息 厦门翔安一男子获刑

2023-04-14 08:52  作者: 陈丽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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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个人信息 翔安一男子获刑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丽 通讯员 翔法宣)“大哥,要买房吗?”“大姐,要报早教班吗?”“恭喜您!点击链接兑换精美礼品”……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竟在网上公开售卖个人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随之而来的骚扰电话、诈骗电话、各类推销短信、垃圾邮件等让人不胜其烦。然而,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终将难逃法网。近日,翔安区法院审结一起购买并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住宿信息的案件,判处被告人小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小黄曾在某线上聊天群与他人发生言语争执,结果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曝光了。小黄气不过,便开始在网上接触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后来,小黄发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遂做起“中间商赚差价”的勾当,先后多次通过某App向某“代理”非法获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转售给他人。2021年12月,小黄知道公安机关已介入自己所涉案件后,便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之后,翔安区检察院对小黄依法提起公诉。

翔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向他人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小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翔安区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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