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发布2022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 2023-03-14 18:16:34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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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进口轮椅无证闯关 2022年9月,厦门海关隶属机场海关根据查验要求对1批申报品名为“轮椅”的进口货物进行人工查验时发现,上述货物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但进口企业无法提供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机场海关判定上述货物不合格,并依法实施退运处理。 专家解读:根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海关依法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无证进口医疗器械未经严格的产品评估、测试,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对于行动障碍特殊人群使用的医械轮椅,一旦出现不合格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 案例5:进口品牌牙刷磨毛不合格 2022年7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申报品名为“某品牌按摩龈牙刷”的进口产品实施检验。经取样送实验室检测,该批次牙刷的异形毛型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仅为16.3%,小于40%,不符合《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39669-2020)关于“磨毛”项目的强制性要求。东渡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专家解读: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廓经磨毛后应去除锐角、毛刺,顶端变得平滑。磨毛率不合格的牙刷在使用时,可能会伤及口腔组织或造成牙表面损伤,同时也达不到清洁牙齿的效果。 案例6:进口拼图玩具包装袋过薄恐有儿童窒息风险 2022年12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申报品名为“拼图”的进口玩具实施检验。经取样检测,用于包装玩具的塑料袋平均厚度为0.033mm,最薄厚度为0.032mm,不符合《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2014)中对包装膜“平均厚度>0.038mm,且最薄厚度应≥0.032mm”的要求。东渡海关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并据企业申请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销毁处理。 专家解读:用于包装玩具或玩具中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必须具有一定厚度,防止儿童玩耍中贴合、吸附口鼻,隔绝空气流通而导致窒息危险。消费者购买玩具产品后,应尽早去除包装袋或包装膜,并将其妥善处置,尽量避免儿童接触。 案例7:进口品牌丙烯酸油漆挥发性有机物超标 2022年1月,厦门海关对1批进口某品牌丙烯酸油漆检测中发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750.2g/L,不符合《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中关于“溶剂型醇酸类涂料VOC限量≤450g/L”的要求。该关依法判定该批油漆不合格,并对该批货物实施销毁处置。 专家解读:挥发性有机物(VOC)对人体健康有着巨大影响。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疼、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并引发致癌风险。家装涂料是室内VOC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各国都对家装涂料中的VOC含量做出了限制。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涂料时,一定要在正规渠道选购商品,莫被披着“进口”外衣的劣质产品欺骗。相关企业在进口涂料前应熟悉国内标准法规,提前与国外供货商确认产品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并将其作为合同约定事项,以免酿成货财两空的后果。 案例8:进口PVC人造革雨鞋挥发物含量严重超标 2022年7月至10月间,厦门海关依托“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一级监测点”,对进口聚氯乙烯人造革制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检出6批次PVC人造革女用彩色雨鞋“其他挥发物含量”分别为68 g/m2-98 g/m2,不符合《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GB 21550-2008)中“其他挥发物的含量应不大于20 g/m2”的要求。 专家解读:研究表明,PVC常用添加剂如DEHP(邻苯二甲酸二酯)、BBzP(邻苯二甲酸丁基苯甲酯)等挥发物的渗出,可能导致慢性病发生,并且与儿童过敏有着强烈的关联性。PVC皮革通常具有一定的厚度,挥发性物质缓慢释放,若长期接触,容易对身体造成危害。 案例9:进口按摩垫无中文操作说明 2022年10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在对1批进口多功能按摩垫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控制手柄上的按键使用日文标识,不易被消费者识别;产品铭牌上的内容使用日文,没有按照标准要求使用中文简体文字;产品插头不符合中国制式要求等3项不合格。 专家解读:按摩产品作为健康产品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可,进入千家万户。进口按摩器具须符合《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1)、《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0)等国家标准要求。上述不合格按摩垫的控制器按键、产品铭牌使用日文标识,不易被消费者辨识,可能导致对产品错误使用造成器具过热损坏,严重时还将损害使用者健康。产品插头不符合中国制式要求,可能出现插头与插座松脱,引发触电危险。 案例10:进口旧机电产品夹带禁止进口物品 2022年4月,厦门海关隶属古雷海关对1批申报品名为“床垫对折旋转机”等的6台进口旧机电产品进行查验发现,该床垫对折旋转机带有压力气罐,属于国家禁止进口产品。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6号),该压力气罐属于“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容器(指非零售包装用)”,不得进口。古雷海关依法对该压力气罐实施退运处置。 专家解读:进口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范畴,未经我国特检部门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旧压力容器存在较高的泄露甚至爆炸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企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时,除关注整机产品是否在国家禁限目录内之外,还应关注相关零部件是否在禁限范围,并在入境前完成拆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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