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市场监管部门快速查处一起诊所哄抬价格案
2022-12-22 09:18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布洛芬大幅涨价?查! 集美市场监管部门快速查处一起诊所哄抬价格案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淑娟)诊所进价20.5元/瓶的布洛芬混悬液,竟以58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售卖。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线索,对辖区某诊所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12月14日,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西医内科诊所销售涉疫药品(如布洛芬)时,恶意抬高药品售价,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这几天有没有销售布洛芬?”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诊所药品陈列柜上未发现布洛芬等相关药品。经询问,诊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感冒、退烧药品紧俏,他们都没货,并没有销售布洛芬。 执法人员当场查看该诊所电脑的销售系统,了解采购单据、销售记录,以及费用结算系统中的药品出入库记录等信息。结果显示,该诊所布洛芬混悬液(规格:35ml)最近共进货2次,12月5日进货价格22.58元/瓶、12月6日进货价格20.5元/瓶,12月6日售价为32元/瓶,12月11日-12月12日调整售价为48元/瓶,12月13日再次调整售价为58元/瓶,进销差价率最高达182%;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ml)最后一次进货是12月6日,进货价格32.15元/瓶,12月6日售价为42元/瓶,12月10日调整售价为58元/瓶,12月11日-12月12日调整售价为68元/瓶,12月13日再次调整售价至78元/瓶,进销差价率最高达142%。 “我们是诊所,跟药店不一样,这里面含了诊察费用20元。”诊所工作人员辩解。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工作人员拿出处方笺查看,上面明确写着“13日,布洛芬混悬液_美林(100ml),费用78元”,未见列有诊察费用明细。“如果扣除诊察费用20元,那你涨价前收取35ml的布洛芬悬液32元/瓶,100ml的42元每瓶,岂不是长期都在亏本销售?”执法人员一一拆穿其用于搪塞的理由。 经过初步核查,该诊所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