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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难忍妻子自残自伤精神控制起诉离婚

2021-12-18 09:18  作者:陈捷 林彬彬 海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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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发送流血照片和死亡威胁语音

妻子自残自伤精神控制丈夫

东南网12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林彬彬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近日,厦门一名男子到海沧法院起诉离婚。该男子对法官说,自己被妻子威胁恐吓,遭到精神控制还被限制人身自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某起诉称,去年12月,他与妻子小莉(化名)二人发生争吵,随后互殴。互殴之后,王某手部、头部等均有受伤出血的情况,小莉也因情绪激动而昏厥。当天,王某报警并打120求助,随后将送小莉到医院治疗,自己也在医院进行了伤口处理。

双方在医院治疗结束后,当地派出所对夫妻俩进行询问,双方均谅解对方,派出所未对二人进行行政处罚。今年1月13日,王某外出,小莉因要求王某“及时回家”未果,就将自己流血的照片发给王某,并要求王某“立即回来”。小莉还威胁恐吓说:“不回来就等着替我收尸吧!”

类似的情况发生几次后,王某受不了了,就要求离婚,但小莉不同意。于是,近日王某便来到海沧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要求王某回家,而向王某发送若未及时回家、自己将受伤死亡为威胁的语音、流血照片等信息;双方还因互殴而报警,小莉当时也因激动引发心脏病,小莉的行为已构成以自残自伤为手段的精神控制,是一种家庭暴力的行为;故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王某主张离婚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王某与被告小莉离婚。

法官说法

自残自伤的精神控制也是家庭暴力

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的夫妻此前也因矛盾而发生争吵并报警、送120治疗等,医院治疗结束后,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家暴方在另一方出差要求返回未果,而发出自己割脉流血照片给对方,而且还发语音要求“立即回来”“否则将回来收尸”等威胁的言语行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以自残自伤为手段的精神控制,从而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是一种家庭暴力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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