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4531件群众烦心事得到解决
2021-11-16 09:21:54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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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 督促部门认真履职 群众烦心事一一解决 精准监督,把群众的烦心事办成暖心事。“点题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依托“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本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等多种渠道,持续征集问题线索,并采用转办、督办、直查快办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得到解决。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通过本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及“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公开典型案例,同时增设“回音壁”“反馈直通车”等栏目,公开问题解决情况。 曾经,持省内异地医保卡的患者只能通过医院窗口结算,耗时长、过程麻烦,市纪委监委通过明察暗访、走访部门、召开专题推进会,推动实现全市医保定点医疗单位省内异地医保自助结算全覆盖。曾经,住在危改安置房的黄女士只拥有部分产权,不能过户给儿子,孙子也就不符合辖区公办小学的入学要求,一家人急得团团转。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局纪检组的监督推动下,市住房局打通堵点、建立机制,解决了危改安置房产权过户难题。 “非常开心啊,房子的事情解决了,孙子的就学问题总算有着落了。”“有个好消息,今年做完这些检查后,直到孩子6岁,都不用再跑医院做检查了。”“这么快就结算完成,再也不用挤窗口排长队了!”一个个“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一声声发自内心的感谢,透露着老百姓满心的欢喜,更是他们在“点题整治”答卷上给出的满意评分。 【亮点】 市民政局:对困难群体开展重点排查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点题整治”各项工作,重点围绕九类对象进行排查,全市共完成排查16463人。16463人中,已纳入或正在纳入低保的对象1249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特困的对象45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临时救助的对象429人,已纳入或正在纳入孤儿保障的对象3人,已实施或正在纳入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对象37人,未发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漏保”“漏救”问题。 在5月27日出台的《厦门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厦民规〔2021〕1号)中,将护工费等必要刚性支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年度救助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60个月低保标准,将个案经验推广为辐射全市的普惠政策。 >>> 案 例 莲前街道居民老郭肢体二级残疾,还患有脑梗、高血压,他的妻子和两名子女先后因病、因残失去劳动能力,一家四口主要靠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维持生活。为了帮扶困难群众,莲前街道送老郭住进源泉山庄老年公寓,将其三位家人送到仙岳医院治疗。今年5月11日,老郭女儿由于原骨折的脚出现感染转入中山医院治疗,街道为其请护工照护。因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比例没有达到100%,且护工费、非医保范围用药均不在救助范围,后续医疗费及护工费家庭无力承担,街道想给予救助又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5月18日,市民政局主持召开思明区社会救助疑难案例研判会议,研究决定将老郭一家四口由低保转为特困,按照其个人意愿合理安排供养方式,对于其前期医疗费用按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标准给予全额救助,护工费给予临时救助,共救助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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