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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珊虚假商业宣传 厦门一企业被罚42万

2021-09-06 07:43  作者: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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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商业宣传 企业被罚42万

思明区法院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逼仄的房间布置成了课堂,老年人们坐在椅子上,听着台上工作人员眉飞色舞、亲切热情地介绍产品。在工作人员的忽悠下,平日里省吃俭用的老年人变得慷慨大方,买下一堆特效“神药”……

上面这样的场景,相信不少市民都见过且深恶痛绝。思明区法院就受理过一起类似的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行政处罚案件。

高价销售“鸵鸟油”

被罚款还拒不履行

某生物公司日常通过“会议营销”方式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在公司租用的场所里,工作人员以播放视频课件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鸵鸟油”对肩周炎和颈椎病等疾病的治疗功效,并以每盒49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因涉嫌传销销售保健品,该公司被举报。经查,“鸵鸟油”只是一种消毒类产品,并无工作人员宣传的功效,每盒进价也不过115元。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21万元,但该公司未缴纳罚款,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因该公司拒不履行罚款义务,市场监管部门遂向思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缴交罚款及加处罚款合计42万元。

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限期缴交42万元罚款

思明区法院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公司采用“会议营销”的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鸵鸟油”不具有的治疗功效,其行为在效果上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特征,系虚假商业宣传,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已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益。

法院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要求涉事公司限期缴交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42万元,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法官说法

打击不正当竞争 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保健品、医药等领域频发的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被骗案折射的就是虚假宣传背后的不正当竞争。这一类行为已成为被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本案中,生物公司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采用“会议营销”的方式将不具备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鸵鸟油”,夸大宣传成可以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等多种疾病的特效药,侵害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法官提醒,对于经营者而言,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法官也提醒广大老年人,身患疾病或身体不适时应当及时就医,谨遵医嘱,在购买保健品时,不能轻信商家宣传,而应多方面了解产品后理性购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如果发现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问题的,也要利用好监督举报的权利,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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