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厦门重拳出击 查处民宿强制退订等违法行为

2021-04-29 22:52  作者:高金环 吴佳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一日立案调查3起 开出6张罚单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查处民宿强制退订等违法行为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吴佳 通讯员 刘晓婧 林莉莉 陈萍丽 卢永生)“五一”假期将至,厦门作为国内旅游热点城市,旅游人数骤增,部分旅游热点地区酒店、民宿等价格出现上涨。在市市场监管局部署下,厦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酒店民宿价格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酒店、民宿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昨日,厦门立案调查3起,开出6张罚单。

【现象】

强制取消低价订单 重新挂出高价

近日,厦门酒店民宿订房日益火爆,特别是思明区,辖内涵盖中山路、曾厝垵、环岛路等热门景点。因订房产生的消费纠纷也随之上升。

昨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郭聪颖、稽查专员吴志达带队,开展民宿订房问题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民宿的房间住宿情况、销售订单情况,认真比对接单和退单信息,查看订单销量和价格。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随着假期日益临近,民宿酒店预订价格水涨船高,为了谋求更大利润,有些民宿经营者编造拆迁、装修、停水停电以及消防安全不合格等虚假理由,强制取消先前已预订的低价订单,并重新挂出高价,再次对外销售,个别经营者甚至自行取消了近30件订单。

对发现的3家涉嫌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民宿,执法人员逐一查阅票据、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第一时间全部予以立案查处,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4月以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民宿消费投诉件151件,累计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近6万元,处理结果得到了消费者普遍认可。接下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重拳整治民宿酒店强制退订等违法行为,维护厦门市文明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开罚】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快速查处价格违法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酒店民宿价格监管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快速查处酒店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开出本次行动的全市首张价格违法类罚单。

4月28日上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次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查处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恶意退订等违法行为,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会后,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所分别组织辖区酒店、民宿等住宿行业相关经营者召开“旅游市场住宿业秩序整治工作会议”,参会经营者共计100余家。会上,就目前辖区酒店民宿整体概况进行集体约谈,针对即将来临的“五一”假期,提醒经营者坚决杜绝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向参会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禁止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天下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酒店、民宿进行拉网式检查,累计出动87人次,检查酒店民宿48家。执法人员发现,厦门泰和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住房房价,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全市首张罚单。截至昨日17时,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就酒店民宿价格违法行为开出6张罚单。

【链接】

订酒店找可靠平台 与经营者电话确认

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4家酒店,检查中发现,有的酒店细节工作不规范,比如没有提供纸质价格牌、主动公示。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经营者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店住宿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范畴,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但是要用对自主定价权,不能有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恶意取消消费者订单等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会严厉处置;建议消费者出行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在可靠平台下单,最好预订后能与经营者电话确认。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厦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