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线上生鲜平台可买到河豚
| 2021-03-30 18:21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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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识豚 线上生鲜平台可买到河豚 市场监管部门:在备案基地生产加工制作并经过检验的河豚产品可销售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静)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线索称,辖区某线上生鲜平台公然叫卖“河豚”,介入调查后发现,其所售的并非国家禁售的河豚产品。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该平台线下超市调查,在该超市的冰柜中找到了在售的预包装速冻河豚鱼。执法人员现场通过“入市必登”系统查验了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发现这是一款由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制作的河豚鱼,鱼源基地为江苏省海安总部基地,基地具有备案号。 “这说明,该平台所售的并非禁售的河豚产品。”执法人员表示。原来,鲜活河豚体内含有剧毒毒素,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我国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但在2016年,为规范养殖河豚加工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出台文件规定,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豚加工技术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就可出厂。 经查,该超市销售的预包装河豚,就是在备案基地生产加工制作并经过检验的河豚产品。 清明时节是河豚鱼肉质鲜美的时候,为保障广大市民餐桌上的安全,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组织开展了辖区鲜活河豚专项检查。对辖区内3家大型农贸市场,26家餐饮店大排档,4家大型商超在售和待加工区域的鱼类品种进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各大市场、餐饮单位、商超存在销售鲜活河豚的情况。 【消费提示】 发现违规加工鲜活河豚,可举报 目前国家并没有放开餐饮环节加工制作鲜活河豚的禁令。截至目前,海沧区已查处4起违规从事加工制作河豚案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如果市民朋友想食用放心无毒的河豚鱼,请一定要购买有备案基地和合法企业加工生产的经过检验的无毒河豚。一旦发现市场餐饮企业违规销售制作河豚,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链接】 养殖河豚加工企业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加工售卖河豚: 应当有经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 具有河豚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术; 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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