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烟机摆街边离学校4分钟路程 厦门相关部门责令下架整顿
2021-02-06 18:49 作者: 陈鹏程 马啸凌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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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声音】 应加强监管 禁止相关机器普及 家长何女士认为,抽烟不利于健康,本来就应该严格管控各种出售的途径,更何况是设置这么便捷的自动售烟机。而且,那家店的自动售烟机就设置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很不合适。过分便利的购买方式只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现在很多孩子的电话手表都能扫码支付,万一孩子直接买了在外面偷偷抽,家长要监管就没那么容易了。 “我曾经在德国留学,在德国,购买烟酒都要求出示身份证,即便是卖烟的自助售货机,也需要插入身份证确认成年了才会正常运作,而不是像这种扫码就能购买。”何女士说。 市民陈先生说,商家如果是用自动售烟机作为一个噱头,吸引顾客购买,自然是无可厚非,但如果缺乏监管,可能就会出现孩子扫码买烟的后果。商家最好能把这台机器搬到店内,或是取消出售功能,仅留下展示功能。 市民高先生说,烟草与孩子之间应当有一条绝不可触碰的红线,任何可能让孩子接触到烟草的途径都是不允许的,这种售卖烟草的机器应当坚决撤掉,何况这种机器还离学校那么近。“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现在抽烟现象越来越年轻化,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缺乏管控。前段时间我在卖文具和小玩具的商店看到,自动售货机里有卖电子烟产品,就摆在入口处的柜台上,且标明了体验感等引导购买的字眼,对年龄没有任何限制。进这种店的孩子很多,这不是诱导孩子抽烟吗?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界的关注。” 【部门处理】 将香烟下架 不得再用机器售烟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思明区相关部门。昨天下午,思明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前往东坪山路的那家烤肉店,此时店门口仍摆放着自动售烟机,且机器运行正常。执法人员上前查看,并检查了商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确认该商家存在有利用自动售货机售烟的行为,责令商家即刻将香烟下架,不得再次使用自动售货机售烟,尚未出售的香烟建议在柜台出售。确认商家将香烟下架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为商家在柜台醒目处张贴了写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提示,并标明12313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告知商家,执法人员还会到店抽检,确认整改情况。 该商家说,这台机器是从网上购买的,当时花了1800多元,成本还没赚回来。之前图方便通过自动售货机出售香烟,接下来只能用这台机器卖饮料了。 【相关法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若商户采用自动售货机售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二条,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若发现商家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确凿证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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