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拟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2021-01-20 07:22:11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相关新闻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形成强大合力 再创特区新辉煌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作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草案)》(简称《决议(草案)》)的说明。 《决议(草案)》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是:充分认识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意义;奋力完成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任务;广泛凝聚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在作《决议(草案)》说明时表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是厦门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号召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身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伟大实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再创特区新辉煌。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主要工作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9830件、办结145559件,同比上升9.32%、11.71% ●提前研判可能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纠纷,出台28条法律问题分析指引,审结涉疫情案件643件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06件,同比下降23.84%,判决生效5990人 ●从严从快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102件76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1人 ●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职务犯罪40件48人 ●审结生态案件261件 ●成立全国首个全市一体运行的诉非联动中心,推动全市38家平安综治责任单位对接联动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313件 ●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56.2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647万元 ●重拳惩戒失信拒执行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曝光37685人次,拘留62人,移送追究拒执罪79人,刑事处罚45人 ●开辟全国首个“信用修复”功能窗口,引导545家失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 ●全年执结57648件,上升20.76%,实际执行到位58.14亿元 ●建立94个特邀调解组织和284名特邀调解员名册,诉前化解纠纷18146件 ●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81件,持续居全省首位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主要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2548件 ●从严从快审查起诉涉疫情犯罪46人 ●起诉涉税、走私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53人 ●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10件,增设5个联络室、增聘10名联络员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96人、起诉6084人 ●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52人;起诉“保护伞”5人;全面核查涉黑恶财产刑案件60件388人,纠正执行不当等19人次 ●对受理的2833件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实体答复率均达100%,重复访同比下降15.64%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开听证13件,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94万余元 ●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7人,对全市2.7万名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对80所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督导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211件531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和速裁程序适用率分别为86.91%和80.52%,一审服判率95.51%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80件 ●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22次、约谈企业97次、处罚24起,16家企业被禁业或列入失信“黑名单”,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1756万余元 ●立案公益诉讼83件,同比上升176.67%,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提起诉讼6件 ●针对民间借贷等领域的“假官司”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6件,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3088万余元 两会声音 市人大代表、厦门公交集团董事会秘书杨锦强: 将厦门打造成 国际合唱之都 厦门六中合唱团、A萌闽南语合唱团……在音乐厦门,合唱团不仅频出佳作,在国际赛事中也屡获佳绩。杨锦强建议,打造国际合唱之都,让“合唱厦门”成为厦门城市文化新名片。 杨锦强说,2006年,厦门成为最早举办“合唱界的奥林匹克”——世界合唱比赛的中国城市。虽然厦门合唱事业蓬勃发展,但与国际合唱接轨的动能偏弱、合唱产业带动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优势还未显现。 他认为,厦门应深入挖掘、充分发挥合唱领域独特的资源和优势,打造“合唱厦门”品牌体系,用好“世界合唱之都”这一品牌;提出行动计划,将合唱艺术与闽南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闽南特色的国际合唱之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上,他建议成立厦门市民合唱学院,各高校音乐学院也要培养专业化的合唱指挥及团队运营人才。 (记者 柯小娇) 市人大代表李剑华: 出台税收政策 为农民谋红利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李剑华建议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民争取更多“红利”。 李剑华提出,近年来,厦门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虽然厦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已经形成,但国家还未出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而且,目前厦门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较为单一,特别是岛内主要以房产出租为主,纳税税种主要为房产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没有进项税额,成本低、抵税金额少,实际税赋比企业高。特别是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红时需要缴纳20%个人收入调节税,如果没有配套(税收)优惠政策,集体经济组织很难实质性运营发展。 李剑华建议,在厦全国人大代表应共同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可参照财政部、税收总局给予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给予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 (记者 晋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