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拟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2021-01-20 07:22:11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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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报告 今年拟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担任本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是:陈秋雄、齐凤瑞、叶重耕、郭晓芳、陈永茂、邹庆键、由欣、陈李升、王春生、叶勇义、许毅青、杨琪。 胡昌升、陈家东、魏克良等省市领导,张健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主要负责人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叶重耕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310名,实到288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谢开红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陈家东说,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厦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全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定草案18部、通过15部,作出决议决定7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开展满意度测评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圆满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陈家东提出,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也是市委确定的创新发展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身建设要有新提升,立法工作要有新成果,监督工作要有新成效,代表工作要有新气象,努力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新的贡献,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3部经济特区法规,拟新制定《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3部法规和法规性决定;拟修改《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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