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家车位加装充电桩为何这么难?
2020-12-15 13:58 作者:赵张昀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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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位加装充电桩为何这么难? 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今年来已收到72通关于“车位加装充电桩受阻”的诉求来电 业主阻止的理由 充电桩对小区用电造成影响,车位相邻的业主害怕车子充电时自燃 物业阻止的理由 加装侵占公共空间,有火灾隐患,或称小区地下车库的配电容量及电缆负载不支持 这些理由是否合理 只要正确加装充电桩,不构成侵占公共空间,同时错峰使用,一般不会对小区正常用电造成影响 厦门日报讯(记者 赵张昀 见习记者 谢嘉迪)在厦门,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欢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在厦门乘用车累计报牌总量同比下降13.08%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报牌量却不降反升,同比增长达到8.62%。 不过,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一些市民在自己车位上加装充电桩以更便捷地使用时,却遇到了困境:有的人遭到物业或业委会的反对,直接对簿公堂,有的人也对安全性忧心忡忡。近日,记者对此展开走访调查。 【案例】 安装充电桩受阻 车主将物业告上法庭 今年6月,家住新景国际外滩的曾先生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方便车辆平时日常充电,他打算给自家车位装上充电桩,但在联络安装的过程中,曾先生得知,申请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材料中应包含小区物业公司允许加装充电桩施工的相关证明,于是他向物业提出了开具相关证明的申请。 曾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在小区地下车库里,其实已经有十来个私家车位加装了充电桩,原本以为自己的申请也能顺利通过,但没想到的是,一波三折才刚刚开始。 “物业负责人告诉我,现存的充电桩是上一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安装的,如今他们接手,拒绝为我开具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至于原因,曾先生称,是考虑到地下车库的配电容量及电缆负载条件,可能不能满足车位上加装充电桩。半年来曾先生只好将车开到离家五公里外的商场和公共充电站里充电,每次充电都需要支付比家用充电桩贵十几元的充电费用。 多次商讨无果后,今年7月8日,曾先生对小区物业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称,依开发商材料,小区地下车库的配电容量设计及电缆负载没有预留安装汽车充电桩的容量及用电负荷。对此法院认为,是否满足安装条件,应以供电企业的勘查结果为准,因此对该理由不予采纳。 于是,9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应予以配合曾先生提出的申请,出具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但物业公司并不服于一审结果,再次提起了上诉。今年11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今判决书下达,本月,曾先生终于给自己的车位加装上了充电桩。 【行动】 相关部门已采取解决办法 记者了解到,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从今年1月至今,已经收到72通关于“车位加装充电桩受阻”的诉求来电,其中集美区收到的来电最多,达23件;思明区其次,为21件。这些来电中,多数诉求人遇到的阻碍是来自物业。 目前,积极措施正在开展——从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转办信息来看,针对不同的诉求,相关部门已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如:由小区出面与充电桩安装单位联系,并请专业单位实地考察,协同物业制定充电桩安装方案;所在街道与业委会进行协调,在充电桩附近加装智能警报设备等。记者还从新能源汽车4S店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如果遇上物业以“充电桩为火灾隐患”为由拒绝出具加装充电桩施工的相关证明,4S店可以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业主质疑: 充电桩 对小区用电造成影响 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部分市民对“车位加装充电桩”心存担忧。有业委会反映,由于担心汽车充电桩功率过大影响小区整体的用电情况,在讨论为私家车位加装充电桩一事上,不少业主表示反对,尤其是与加装充电桩车位相邻的业主:“近些年车辆自燃事件屡见不鲜,如果旁边充电桩出现了类似情况,我们家的车也会受到波及。” 供电公司回应: 正常使用不会 对用电造成影响 针对这些忧虑,记者咨询了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私家车位加装的充电桩功率一般在3至7千瓦之间,最大运行功率约等于两台家用热水器同时运作。如果安装无误,并且错峰使用,一般不会对小区正常用电造成影响。” 物业质疑: 加装侵占公共空间 新能源汽车车主黄先生向记者抱怨,今年1月,他曾向物业申请开具加装充电桩施工的相关证明,但是物业以“停车场内加装充电桩会侵占公共区域”为理由拒绝了他的申请。对于小区物业的解释,黄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充电桩大多装在墙上,走线也是通过悬挂的桥架连接电站的,不会对其他的居民通行产生阻碍,为什么侵占公共空间了?” 另外,由于私家车位加装充电桩受到多方反对,有些市民购买热情受影响。今年9月,市民司女士看上了五菱宏光miniev这款新能源汽车,便来到4S店实地试车。“当时我对这辆车很满意,都准备支付定金了,结果却从物业那得到消息,不能私自加装充电桩。”据司女士回忆,当时物业承诺,在今年内会在小区内搭建公共充电桩停车位,可是等待了数月都不见工程进展,“工程一再延后,我买车的热情也消磨殆尽了。”于是司女士放弃了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计划。 律师回应: 合理加装不构成 侵占公共空间 此外,记者还针对加装充电桩是否侵占公共空间的问题,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许东。许东表示:“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是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合理处分,而安装充电桩时因布电线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因此不构成侵占公共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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