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家公司申请注册多个谐音商标 引发网友热议
| 2020-11-04 22:49 作者:张玉榕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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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腹饱”注册商标 支付宝答不答应? 厦门一家公司申请注册多个谐音商标,引发网友热议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玉榕 见习记者 蒙婧)继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打起口水战之后,近日,一则“‘知腹饱’和支付宝‘杠’上了”的信息在网上引起热议,甚至还网传阿里巴巴集团起诉“知腹饱”。 关于这样的谐音商标,有网友觉得有趣,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此举是“碰瓷”。这家注册“知腹饱”的企业,是一家厦门公司。关于网友热议话题,记者联系了厦门这家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做了回应。 公司注册多个商标涉及谐音 引发网友热议 据了解,厦门这家公司一共申请了“梅吖粒”(没压力)、“梅富丹”(没负担)、“涨婷”(涨停)等谐音商标等,其中“知腹饱”因与支付宝谐音,被网友讨论最多。 网友称,该公司商标名字涉嫌“碰瓷”,已被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告了,但是也有人表示,只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商标异议,厦门这家公司已递交答辩书。 不少网友也参与这个热门话题。有网友表示:“谐音梗申请商标可谓充满了语言智慧,这是一个想象力的挑战,挺有趣。”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此举是‘碰瓷’,对此持戏谑吐槽的态度,表示“小企业蹭大品牌热度,宣传和收益上会更香。” 该公司不是第一次以“知腹饱”注册商标 记者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厦门这家公司并不是首次以“知腹饱”为名申请商标。早在2019年2月,该公司就为“知腹饱”提交了第36509491号第5类商标申请,且目前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注册公示以及核发了商标注册证。被核准使用在:膳食纤维;医用营养品;营养补充剂等。 针对阿里巴巴起诉的传闻,记者也联系了厦门这家公司。 “公司2019年7月提交了‘知腹饱’为名的35类商标申请,与之前申请的5类商标不一样的是,这次35类商标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公司创办人朱先生说,其实此次商标申请已经在2020年1月份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初审,并在官网做了初审公告。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初审公示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对他们公司的商标异议,并获得商标局受理。 “公司完全理解阿里巴巴集团的异议主张。目前,我们也已经针对其异议提交了答辩申请书。”朱先生表示,商标注册时遇到异议属于常规的申请流程,公司可以出具相应异议答辩证明,经过有关单位复审,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注册公告。 记者查看了阿里巴巴集团官网,截至3日21时40分,未看到相关公告和审理结果。针对此事,记者也联系了阿里巴巴集团,对方未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 商标是否侵权 要看是否使公众产生混淆 就网友热议的谐音商标是否属于“傍大牌”、商标侵权等问题,记者联系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许东律师对此解答。 “通常来讲,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大。”许东律师表示,若支付宝、今日头条等构成驰名商标,商标法对其的保护力度相对会更大,不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也可以认定侵权。 “但是这并不绝对,在实务中,还要判断是否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许东律师补充道,“以‘知腹饱’为例,若某个小县城的米粮店注册了‘知腹饱’文字商标,类别为米面粮油这类的,基本上很难发生混淆。但假设这家米粮店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实施了足以使公众误认为是其与支付宝存在一定联系的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甚至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许东律师认为,多数傍大牌的商品注册行为,主要是为了利用该品牌的市场声誉,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知名度。但这种行为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而言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尊重知识产权,才能激发市场活力。且该行为若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人还需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链接 错买谐音商标产品 消费者怎么办?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若错误买成谐音或者相似商标产品怎么办?律师表示,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换商品的。若该商品有商标侵权之嫌,消费者也可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予以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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