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除恶务尽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2020-09-17 19:54:15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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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1 宽严有据 灵活运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情:2018年11月30日,由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颜某某等24人涉黑一案,由湖里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颜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2年不等。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厦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重大涉黑案件,全案2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2006年开始,被告人颜某某利用宗亲、同村等关系,通过笼络乡邻等手段,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领导者,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立以来,长期在海沧区青礁村一带,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确保垄断地位,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如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犯罪活动,并通过贿赂有关司法机关、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方式,为组织的存续及利益寻求非法保护,严重破坏地方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5000余万元。 被告人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12项罪名,其余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 ●点评:本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有3个难点:其一,涉案的部分犯罪事实发生在十几年前,证据的收集、完善存在一定的困难。湖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侦查机关加强配合,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 其二,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在时间紧、审查任务重的情况下,湖里区检察院严审细查,确保案件质量。此外,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庭前会议,力争将矛盾争议问题解决在庭审前。 第三,本案各被告人涉嫌罪名较多,量刑情节复杂。在提出量刑建议过程中,湖里区检察院加强对量刑规范的研究,充分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得到辩方认可、法院采纳。对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办理过程中,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制度写入法律。厦门检察机关在总结2年认罪认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本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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