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两部办法 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保障力度
2020-09-07 22:00:5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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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收入豁免 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自立 一边是加大收入豁免,一边是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自立,新办法将“帮扶补助和抚慰捐助款物,老年人自给自足种植劳动所得,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部分,全日制学生勤工俭学所得,困难群众首次就业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等增加为不计入家庭收入内容。在扣减的就业成本在原有最低工资标准的30%基础上,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增加可按劳动(就业)收入的30%扣除。针对救助家庭中有失能老人、婴幼儿等特殊对象需要照护的情况,可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非固定就业收入。 优化工作流程 方便困难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 为方便困难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新办法出台后,受理审核权限将下放,由居(村)民委员会受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社会救助服务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申请审批,同时,将建立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对有返贫风险的采取救助帮扶措施。 新政策施行后,低保对象实现“适度扩围”,把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厦门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629户、10692人,特困人员1631人,低收入家庭722户、1939人,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30人。预计年内,厦门低保对象增加5%(约600人),低收入家庭增加50%(约1000人),今年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280万元,往后每年增加约8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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