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两部办法 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保障力度
2020-09-07 22:00:5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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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7日讯(本网记者 文洁)日前,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厦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保障力度,积极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爱心济困”行动。7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两部办法进行解读。 整合政策文件 解决困难群众认定政策“碎片化”问题 新出台的两部办法是将《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厦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厦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统一规范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四类困难群众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保障内容;统一衡量了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将家庭收入、财产分别划分为三档,并按照保障标准就高原则认定困难群众类型,构建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回应群众关切 解决部分困难群众保障不了的问题 新办法中排除了“在申请时已在本市以外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亲友资助建房的、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的、法定义务人或低收入家庭成员拥有普通机动车的”等不予认定的情形;增加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可以单独享受低保的对象;调整了低收入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由低保月标准48倍修改为72倍。同时,作为法定义务人的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本人年收入放宽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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