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43条措施 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2020-06-12 08:11:33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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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调查研究实效 《具体措施》提出,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年度调查研究计划,推动调查研究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要严格执行调查研究纪律,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调研点要原汁原味,不得提前进行“踩点”、打“前站”,不得对现场进行布置粉饰,不得对干部群众的座谈发言提前审稿、演练和“把关”。改进调查研究方法,综合运用综合性、专题性、蹲点式、跟踪式、暗访式、谈话式等多种调研方式,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不作秀,防止调研与工作脱节。 要更好发挥调查研究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如何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具体措施》结合当前全市工作重点,明确提出要建立在疫情防控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机制,大力褒奖、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任职、锻炼成长。用好职级晋升手段,充分发挥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选树一批基层先进典型。 要让干实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具体措施》提出,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20%,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增长机制。 《具体措施》还着眼提升干部能力素养,提出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一体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 为基层放权赋能 《具体措施》就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提出了任务要求。深化“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调整优化事权管理体制,坚持“财随事转、人随事走”。优化“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攻坚年”工作机制,实行各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项目制度,推行“指挥部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加强行政协助工作,探索建立清单化、信息化、动态化的行政协助管理服务体系,为一线工作提供更大便利。完善区、镇(街)“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 在充实基层力量方面,《具体措施》明确,持续推进镇(街)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镇(街)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在社区建立综合全科窗口+后台分工处理的便民服务模式。严格控制向基层借用工作人员,严禁以长期借调变相挤占基层编制。 《具体措施》强调,要重视解决出现在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得多头要求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报送相似的数据、报表和材料,大幅减少现场督查检查考核。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杜绝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科学确定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职能定位,增强科研单位自主权。 《具体措施》还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真正为基层降压减负,为实干加油鼓劲。要发挥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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