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政府定价收电费 厦门一企业被罚7.6万
2020-05-04 08:36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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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政府定价收电费 一企业被罚7.6万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徐强华 李敏)近日,筼筜市场监管所办结了一起“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价格违法案件,涉案企业被处以罚款7.6万元。 2019年底,筼筜市场监管所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商业区向租户收取1.5元/度电费,存在乱收费行为,要求查处。执法人员敏感地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高于政府定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案件。调查显示,筼筜辖区某商业区的管理公司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欠缺运营经验等原因,为了将公摊部分水、电费及代收人工费用等简单核算,遂将该部分费用摊至电费里,经过与商户的协商,约定以1.5元/度的价格收取。 “商业用电属政府定价,电费单价应以每月供电公司结算为准,大约在0.7元/度上下浮动,虽然事先有约定,但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是明确违法的,该部分合约条款应为无效。”执法人员指出。经过教育宣传,该企业认错认罚,主动将核算的多收电费15万余元逐一退还商户,并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标准。最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企业做出违法所得0.5倍即人民币7.6万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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