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揭牌
2019-10-17 10:45:37 江海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链接 多元调处中心 可调解哪些案件? 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六大类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 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行政案件,如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行政相对人要求和解、协商的案件。 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被诉行政行为一旦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但确有合理需求的案件。 其他可以调解的行政争议。 对上述可调解的行政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正式立案前,可在征询各方同意的基础上,由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主持开展调解。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也可将案件转由多元调处中心组织调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